其實真正求助你們的是我身邊的蔣叔叔,他家庭比較特殊,家里就只有他們老兩口,六十多歲了,還要撫養(yǎng)一個九歲左右的孫子,也是我們岳塘街道城鄉(xiāng)幫困的服務對象,工作期間他不慎摔傷,想求助我們《幫女郎》能夠幫他,解決這些問題。
我是在一個制衣廠做事,在廠里做飯掃地搞衛(wèi)生,2月22日下午3點多鐘,我去倒垃圾,在門口摔倒了,摔倒后我就暈倒了,當時腿疼沒想到有這么嚴重,堅持做了幾天飯后,堅持不了了,才去住院的。
打了這個固定鋼架,讓我在床上休息三個月,不能上班,去找老板,老板不管我,希望他賠償我的醫(yī)藥費,誤工費這些費用
蔣叔叔受傷以后也多次求助我們,生活上的這些問題我們還能幫忙,但是藥費的問題,我們不知道該怎么幫他解決,現(xiàn)在已有的醫(yī)藥費,有賬單的有6924元,誤工費按照每月3500元的工資算就是10500元,營養(yǎng)費和護理費大概加起來兩千元左右,加起來將近兩萬元左右,羅列的明細都是有明目的,我們也希望合理的幫蔣爺爺維權(quán)。
這個廠子是在9樓,我當時就摔在這里,直接絆倒的。
首先一點,我可以證明一點,沒有在我們廠里面摔倒,上班我是讓他煮飯,只是做兩餐飯,上午11點鐘到下午1點鐘下班,下午4點辦到5點半,就這兩個時間,他不屬于上班時間受傷。
你可以去看一下,他做飯是包掃地,包做飯,我是從早上7點半要做到晚上8點鐘才回家,受傷的時間是下午2點半到3點鐘左右。
他當時拿的是蛇皮袋子,裝的碎布下去賣的,在樓下摔的,賣的碎布的錢是他自己的,他并不是因為工作的事受傷的。
我是下去倒垃圾,倒廢品,你可以問老板,這個房子的垃圾如果說不是我處理,我立馬就走人。
為何下樓受傷
雙方仍是各說各有理
幫助記者撥打了律師的電話
律師表示
工傷雙方應滿足多個條件
認定工傷,需要雙方具備勞動主體資格,另外還應當是工作時間,工作原因傷亡,本次事件中,老人在工作場所外受傷,雙方對老人下樓是否因為工作原因,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老人已經(jīng)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可能無法購買工傷保險,老人恐難享受工傷待遇,但如果有證據(jù)證明,老人確實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傷,或者是公司對老人受傷存在過錯,公司還是應當按照過錯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收到錢了,我感謝你們《愛晚幫女郎》,給我解決這個問題,也辛苦你們社工,一直為幫助對象跑前跑后的,主要是感謝你們,如果沒有你們,這個事情也難以解決,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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