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及時查處
這些病死豬肉一旦流向市民餐桌
后果不堪設(shè)想!
6月11日
常德市臨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告訴記者
據(jù)悉,該大隊近日破獲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現(xiàn)場查獲2000多斤病死豬肉
避免了流入市場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
查獲現(xiàn)場。常德公安供圖
5月7日,臨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移交的線索:有人銷售病死豬肉。事關(guān)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該大隊民警立即立案展開調(diào)查。5月8日,民警鎖定了涉嫌銷售病死豬肉的徐某,并在該縣望城街道某村將徐某抓獲歸案。
訊問現(xiàn)場。常德公安供圖
民警在徐某的家中當場查獲病死豬肉2700多斤,未宰殺的死豬一頭。經(jīng)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認定,犯罪嫌疑人徐某家中的死豬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迫于公安機關(guān)的強大壓力,5月8日下午,負責幫徐某宰殺死豬的犯罪嫌疑人江某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5月16日,民警循線追蹤,依法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黃某抓獲。
經(jīng)查,5月2日至7日間,犯罪嫌疑人徐某從廣東茂名某“豬苗批發(fā)市場”分兩次購進200多頭無檢疫證明的生豬,并將生豬運至自己的豬場飼養(yǎng)。5月6日,徐某購買的生豬中有10多頭病死。為挽回損失,5月7日,徐某將病死的10頭豬運回家中,并雇請屠夫江某幫助宰殺。江某幫助徐某宰殺了9頭死豬,還有一頭沒來得及宰殺。徐某將宰殺后的大部分豬肉放在冰柜里冷凍,準備銷售牟利,并將7個豬頭送給該縣太平街道某快餐店的老板黃某。黃某在加工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豬頭肉有異味,還未在餐館銷售便被民警查獲。
"徐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3條之規(guī)定,涉嫌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鞭k案民警介紹。6月11日,犯罪嫌疑人徐某被移送至檢察機關(guān)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江某、黃某已被取保候?qū),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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