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外面吃飯,被收取“餐位費”,相信不少消費者都遇到過。10月1號,新版的《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嚴令商家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餐位費。新條例實施一個月了,各餐飲機構是否已經按照規(guī)定取消了餐位費的收取呢?今天上午,《24小時》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記者首先來到廬山路老山城火鍋店。前臺店員見記者前來訂餐很熱情,被問到收費情況時,這名店員稱,進店消費就要收取餐位費。收費標準是六塊錢每人,這中間包含了調味料的使用費。
今天中午,龍先生和朋友一行五人在天元胡桃里音樂酒館就餐,共消費了363塊錢,其中餐位費每人2塊錢,共被收取了10塊錢。
記者共走訪了五家餐飲店,其中一家明確需要收取餐位費。另兩家餐館不收“餐位費”,卻收取“茶水費”。有餐飲店店員直言,從十月一號起,就沒有明確收取餐位費了,而是把餐位費的收費項目改了個名稱,變成了茶水費和米飯費。
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收取餐位費、茶水費的餐館并非個例。新條例實施一個月了,甚至有不少餐館不知道新條例的頒發(fā)。記者將暗訪情況向市工商12315投訴舉報中心進行了反映,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進行調查核實處理。據(jù)統(tǒng)計,從十月一號到現(xiàn)在,市工商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共受理餐位費相關投訴10起。
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副主任許輝英介紹,如消費者被餐飲企業(yè)要求另付“餐位費”,可當場拒付。如果拒付發(fā)生爭執(zhí)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工商執(zhí)法人員會介入?yún)f(xié)調處理。另外,除了餐位費,顧客還可拒絕使用收費餐具。按照新條例的規(guī)定,餐飲業(yè)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符合衛(wèi)生條件的餐具。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