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陽市李先生表示,眼前這棟七層樓高的樓房,就是今年年初,自己購買地基后建設的,從其一樓門面可以明顯看出,這棟樓已占用了部分“公共通道”的面積,延伸到了馬路上。
對于自己的建設已涉違章,李先生坦然承認,并表示曾著手進行整改,然而,他的一位遠親,時任耒陽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負責人的李姓親戚卻表示,即便房子違章,也有辦法辦證。
記者注意到,在與李姓親戚溝通后,李先生分兩次轉給了對方共計30余萬元,用于“辦證”。
對此,李姓親戚也寫下一份承諾書,承諾將在2018年6月20日之前,“辦好違章房的相關合法手續(xù)”,否則就退款。
如今,違章房沒有獲得合法手續(xù),李姓親戚也不退款,對此,李先生認為自己受了騙。
為了調查事情的真相,記者找到了耒陽市住建局,對于親戚的到訪“追責”,李姓親戚顯得非常抵觸。他承認,眼前這份“限期辦理好違章房手續(xù)”的承諾書,確為自己所寫。
作為專門監(jiān)管、查處違章房的住建局公職人員,這名李姓親戚非但不做好敦促監(jiān)督工作,反而還收錢承諾洗白違章房,這是為何?對此,該名公職人員竟然表示,此舉確實不妥,但親戚幫忙實屬正常。
作為耒陽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專門監(jiān)管、查處違章房的住建局公職人員,收錢承諾為親戚違章房辦理手續(xù),已涉嚴重違法違規(guī)。那么,這位李姓親戚所收的30多萬元又去了哪里呢?
這位李姓親戚表示,由于承諾書中的違章房違章性質惡劣,所以李先生轉給他的三十余萬元錢,已經用于“繳納罰款”。
隨后,他向李先生出示了數張湖南省非稅收入發(fā)票復印件,自稱這些就是用款憑證。
記者隨后拿著這些發(fā)票的復印件,趕往耒陽市財政局進行查證,工作人員表示,記者所出示的標號1866279300 以及 0826554609的發(fā)票,均查無此票。
兩張發(fā)票,涉及的金額總計已超過30萬元,對于如此大的面額,耒陽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又進一步查詢了相關發(fā)票的原始檔案,最終確定,發(fā)票屬于偽造。
耒陽市財政局工作人員表示,使用假發(fā)票已經涉嫌違法,建議記者報警處理。
證實“繳納罰款”的發(fā)票是冒牌貨后,記者再度找到這名李姓親戚進行對質,對方又改了口。
在謊言被拆穿后,李姓親戚竟與前來問責的李先生,繼續(xù)著荒誕的戲碼,他表示,自己還有真發(fā)票,可以想辦法弄來。
根據《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對于違章搭建、違章建筑,依法必須限期改正、拆除或沒收,不得僅用罰款代替處置。經過耒陽市住建局方面確認,李先生所建的房屋,不但占用道路面積,同時層數超高,屬于典型違章房。更為令人詫異的是,截止到記者發(fā)稿前,李先生已拿到了這處違章房的房產證。
目前,記者已將情況反映至耒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方表示,已經成立調查組對事件展開徹查。
紀委辦公室主任表示,根據《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負責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他們已經對此展開正式立案調查。
另一方面,律師表示,作為公職人員其本身職權就與監(jiān)管、規(guī)范違章建筑相關,卻寫下辦理違章手續(xù)的承諾并收款,行為已涉嫌受賄,同時,“追責者”作為相對犯,行為也已涉行賄,均涉嫌犯罪。
關于此事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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