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甘溪灘派出所接到甘溪灘鎮(zhèn)某超市老板報警稱,有一名年輕男子,以賑酒為名專門騙取小超市的煙酒等物品。接到報警后,甘溪灘派出所負責人蘇寒軍帶領所內民警對該案展開調查,經(jīng)多方走訪調查發(fā)現(xiàn),張某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間,在澧縣火連坡鎮(zhèn)、甘溪灘鎮(zhèn)先后在三家商店以賑酒為名“賒”走煙酒等物(所涉價值共1.6萬余元)之后便蹤跡全無。
張某某長期混跡城區(qū),居無定所,為盡快將張某抓獲歸案,甘溪灘派出所聯(lián)合刑偵大隊圖偵中隊對其行蹤展開了多方偵查。2019年7月3日,張某迫于警方窮追不舍的壓力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男,1983年11月生,甘溪灘鎮(zhèn)人)對自己涉嫌詐騙3家商店財物以及冒充街道辦工作人員到社區(qū)招搖撞騙伺機盜竊一老人7000元現(xiàn)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張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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