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沒有鎖大鎖和龍頭鎖的摩托車等為目標,男子4個月作案25起。4月21日,經(jīng)湖南省茶陵縣人民檢察院批準,縣公安局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顏某執(zhí)行逮捕。
辦案檢察官介紹,現(xiàn)年44歲的顏某從22歲開始,幾乎都是在監(jiān)獄里度過的。顏某系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人,1994年、2000年、2005年、2006年、2013年因犯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5年、1年、5年、2年零6個月。
2016年3月15日晚上10時許,顏某來到茶陵縣某居民區(qū),四處尋找機會作案。顏某來到雷某家門口時,看見門口停放了一輛沒有鎖大鎖和龍頭鎖的紅色女式摩托車,便將該摩托車推著大路上,然后往某賓館方向走,因形跡可疑,被公安民警當(dāng)場抓獲。
民警查明,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顏某在茶陵縣城關(guān)鎮(zhèn)、下東鄉(xiāng)等居民區(qū)盜竊沒有鎖大鎖和龍頭鎖的摩托車,然后去修理店換鎖,再進行銷贓。此外,他還采用溜門入室的方式,入戶盜竊手機。經(jīng)辦案檢察官統(tǒng)計,短短4個月內(nèi),顏某盜竊二輪摩托車22次,盜得摩托車22輛;盜竊手機3次,盜得手機3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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