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不,家住荷塘區(qū)的李先生前段時間收留了剛從外地回來,無家可歸的朋友曾某,哪想到卻引狼入室,對方居然把自己給搶了。 11月17號凌晨,李先生應曾某之邀外出吃宵夜,兩人見面之后,曾某聲稱要先去某賓館辦點事,讓李先生陪他一起去。李先生想都沒想就跟著去了,哪想到一進房間,廁所里就沖出來兩個年輕人,他們和曾某一起,把李先生按倒在床上,然后掏出刀子,搶走了他的一臺蘋果6S手機。被搶之后,李先生第一時間報了警。在配合民警做材料時,李先生很郁悶,他說,這個曾某是他在酒吧玩認識的,兩人關系還不錯。前段時間,曾某因為在廣東佛山打工得罪了人,逃回了株洲,因為沒有落腳的地方,自己就收留了曾某,結(jié)果他卻這樣對自己。 民警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案發(fā)之后,曾某和他的同伙已經(jīng)潛逃至長沙,并準備從長沙坐火車前往湖北咸寧。12月2號是曾某等人出發(fā)的日子,荷塘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民警兵分兩路,一路從株洲登上曾某等人乘坐的那趟列車,另一組開車前往長沙火車站接應。列車行駛至長沙火車站后,民警在乘警的協(xié)助一下,一舉將曾某等三人抓獲。 經(jīng)過審訊,曾某的另外兩個同伙一個姓謝、一個姓劉,他們對于搶劫李先生一事供認不諱。民警介紹,該案的主犯曾某是一名社會閑散人員,之前曾惹過一點事。這次回到株洲后不久,他就意外發(fā)現(xiàn)有仇家找上門來了,他覺得這一切都是李先生在搞鬼,所以就想報復一下他。辦案民警陳超彪介紹,曾某覺得,光打李先生一頓也沒有什么意思,不如在他身上搞點錢。于是,曾某糾集謝某和劉某,把李先生給搶了。 目前,曾某等三人已經(jīng)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警方也經(jīng)過調(diào)查,曾某被仇家找上門一事,與李先生沒有任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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