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 記者今天從長沙市地稅局獲悉,近日在微信朋友圈瘋狂流傳的“7月1日起湖南省車船稅要上漲”的消息不實。
“目前沒有任何關于7月1日車船稅要上漲的文件依據”,長沙市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李景平介紹稱,目前車船稅征管主要是依據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發(fā)布的《湖南省車船稅實施辦法》。
根據相關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
車船稅實行定額征收,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guī)定確定。湖南省明確乘用車(普通家轎)按排氣量分檔,每年車船稅稅額標準為120元至4800元,商用車中的中型客車、大型客車年納稅額標準分別為480元、600元。從2012年1月1日至今,湖南省一直是執(zhí)行這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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