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湖南高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
向社會通報湖南法院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工作情況
以及公布幾起典型案例
9家法院集中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今天(3月22日)上午,婁底中院、郴州中院、永州中院、岳陽中院等全省9家法院集中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14件106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4人,涉惡案件11件102人。
全省法院均公開舉報方式
接受群眾舉報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黑案件5件,審結惡勢力犯罪案件20件。
目前,全省法院均已開通專項斗爭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群眾的舉報。
2、曹全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
(1)基本案情。2006年,被告人曹全參加唐永衛(wèi)、唐輝亮、唐梵量(均已判刑)三兄弟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并糾集部分社會閑散人員充當自己的“小弟”,帶領“小弟”參與該組織在郴州市城區(qū)和永興縣部分鄉(xiāng)鎮(zhèn)實施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從該組織獲取非法利益。2008年至2011年期間,曹全參與聚眾斗毆1起、非法拘禁1起、尋釁滋事5起,嚴重破壞了當?shù)氐纳鐣伟埠徒洕l(fā)展秩序。
(2)裁判結果。郴州市北湖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對曹全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
3、羅磊、周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案
(1)基本案情。1995年以來,李虎躍、李琛、唐君、李小毛(均已判刑)在嘉禾縣不斷吸收在校學生和社會閑雜人員,逐步形成一個有組織的犯罪團伙,至2005年初,該犯罪團伙發(fā)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羅磊、周挺成為該組織的積極參加者。2006年至2009年期間,羅磊積極參加該組織實施的持械聚眾斗毆2起,致1人輕傷,并開設賭場;實施非組織犯罪故意傷害1起,致1人輕傷。周挺積極參加該組織實施的持械聚眾斗毆1起,致1人輕傷;積極參加非組織犯罪聚眾斗毆1起,致1人輕微傷,嚴重地破壞了嘉禾縣城及周邊地區(qū)的社會治安和經濟發(fā)展秩序。
(2)裁判結果。嘉禾縣人民法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對羅磊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對周挺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
5、張明等10人搶劫案
(1)基本案情。2017年初,被告人張明組建名為“忠義堂”的QQ群,被告人石某、吳某、楊逵等人先后成為“忠義堂”搶劫集團的成員。2017年1月至3月期間,在張明的授意下,該犯罪集團持刀和鋼管在吉首市城區(qū)搶劫麻將館19次,搶劫20余名被害人人民幣6000元,毀壞財物價值人民幣11900元,嚴重擾亂了當?shù)厣鐣钪刃、破壞了社會治安穩(wěn)定。
(2)裁判結果。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張明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判處石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對其余被告人以搶劫罪分別判處五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財產刑。
本案中,以張明為首的犯罪集團“忠義堂”有首要分子,有相對固定的骨干成員,犯罪有組織化,是典型的惡勢力。該犯罪集團在短短的3個月內搶劫19起,嚴重破壞了當?shù)厝罕姷纳钪刃蚝蜕鐣(wěn)定。人民法院對首要分子張明按照該犯罪集團實施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對犯罪集團的其余成員均依法嚴懲,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惡勢力防止其坐大成勢的堅定決心。
6、被告人何鋒、黃某某等11人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案
(1)基本案情。2017年1月至8月間,被告人何鋒、黃某某等11人結伙在安仁縣縣城及該縣永樂江鎮(zhèn)、青溪橋鎮(zhèn)等地的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5次,致6人輕傷、1人輕微傷;任意毀損他人財物2次,被損毀財物的鑒定價值為10000余元。此外,被告人黃某某與被害人譚明明因QQ聊天發(fā)生口角后,糾集人員攜帶砍刀將譚明明砍成重傷。
(2)裁判結果。安仁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何鋒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黃某某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其余9名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起案件參與的犯罪人數(shù)多,犯罪次數(shù)多,系典型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屬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依法嚴厲打擊的對象。安仁縣法院從嚴懲處本案被告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