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桃源女子莊某梅,在交警辦案過程中用手機偷拍了一些照片、視頻,在交警沒有作出任何結論的情況下,第二天就把這些視頻、照片發(fā)到微信群、朋友圈,造謠說交警包庇肇事者,并發(fā)紅包引誘他人轉發(fā),給辦案交警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莊某梅因此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經查,7月23日,莊某梅的家屬莊某某駕駛電動摩托車在桃源縣陬市鎮(zhèn)墟場人民路自來水廠路段,被高某某駕車撞倒受傷,高某某駕車逃逸。負責處理這起交通事故的桃源交警大隊陬市中隊民警很快將該起交通逃逸事故偵破,并按正常程序進行處理,肇事者高某某也被拘留和處罰。可是,莊某梅懷疑交警辦案不公,利用微信造謠誹謗。辦案交警在朋友圈發(fā)現(xiàn)后當即報案,桃源縣公安局陬市派出所對此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實,辦案交警并沒有包庇肇事者的違法違紀行為。日前,陬市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莊某梅實施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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