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29 歲的男子賀某就聽信網(wǎng)友的發(fā)財 " 傳奇 ",從湖南湘鄉(xiāng)前往云南昆明,結果在 3 天就花掉了一萬多塊錢才清醒到自己陷入了傳銷。在手機、錢包、證件均被收走的情況下,身無分文的他混上了返回湖南的列車。
2 月 12 日 12 時許,長沙鐵路公安處韶山南站派出所民警接到車站職工報告稱,從貴陽北開往溫州南 G2304 次列車上,移交下來一名無票旅客,隨即將其帶往執(zhí)勤室了解情況。當民警問賀某為何無票乘車,并讓其提供家人電話時,他十分抗拒:" 我這么大個人,總要點面子吧?不可能告訴家里人我被騙了錢。" 在民警的反復勸說下,賀某才說出身無分文的囧況。
原來,29 歲的賀某家住湖南省湘鄉(xiāng)市,家中有父母、妻子和 5 歲的小孩。去年,在長沙一飯店當廚師的賀某,在玩網(wǎng)絡游戲 " 傳奇 " 時認識了河南商丘的齊某(男,30 歲)。因年齡相仿,兩人經(jīng)常一起組隊玩游戲,通過聊天他們發(fā)現(xiàn)還曾經(jīng)在廣州同一工廠打過工,因此更加惺惺相惜。過年前,兩人談及今年的打算,齊某說當廚師拿點死工資沒有前途,自己在昆明發(fā)現(xiàn)了一個大商機,兩人合伙做筆大生意,包吃住還保證能發(fā)大財。于是,大年初二(2 月 6 日)賀某便離開父母妻兒,帶上 2 萬塊錢去了昆明。到了昆明后,賀某跟著齊某住進一家賓館,和先期到達的幾個男子一起,天天吃喝玩樂,3 天就花掉一萬多塊錢。賀某心生疑惑,齊某卻只說保證能賺錢,直到 2 月 10 日,賀某才反應過來齊某做的是 " 傳銷生意 ",堅決提出要回家。齊某幾人見賀某態(tài)度強硬,便強行收走了賀某的手機、身份證和行李,還讓賀某將僅剩的 4000 多錢全部交出,才讓賀某離開。2 月 12 日,賀某剩下的十幾塊錢,買了一張短途票,混上了 G2304 次高鐵,直到被列車工作人員查獲。
民警了解到賀某的遭遇后,知道他一天沒吃東西了,就給他打來熱飯和熱水,并教育其增強鑒別力,腳踏實地工作,消除其顧慮后,將其送往附近的朋友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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