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凌晨1點,高警局湘西支隊乾州大隊民警在吉首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中,在對一輛湘U牌照的小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彭某軍不僅涉嫌無證駕駛,而且還是網(wǎng)上“刑拘在逃”人員,民警當場將其控制。 “刑拘在逃”人員彭某軍被執(zhí)勤民警抓獲 在控制過程中,彭某軍表現(xiàn)得相當配合,但當民警詢問他為何成為網(wǎng)上“刑拘在逃”人員時,他卻裝出毫不知情,一臉無辜。 面對民警詢問,彭某軍裝出一臉無辜 彭某軍以車上只有他一人為由,向民警提出聯(lián)系朋友把車開走,可就在收費站等待代駕人的時候,彭某軍開始秀起演技,一會兒胃痛作嘔,一會躺在地上心慌氣短,說要去醫(yī)院。民警便對他進行了酒精測驗和吸毒檢測,檢測結(jié)果都沒有問題。 彭某軍躺在地上裝病秀“演技” 民警對彭某軍進行酒精和吸毒檢測 隨后,彭某軍又表情痛苦地請求民警打開一只手銬,讓他來按壓一下,緩解不適。為安全起見,民警同意他的請求,打開手銬后,彭某軍竟然安然無恙地打起了電話,全然不見身體不適,從其通話中得知,他是因涉嫌合同詐騙而被刑拘的。 彭某軍在與他人通話中無意中說出自己涉嫌合同詐騙 公安機關(guān)提供的在逃人員彭某軍的信息 隨后,通過吉首市公安局提供的在逃人員信息顯示:彭某軍因使用偽造公章與他人簽訂投資合同,涉案金額巨大,合作伙伴因2018年5月聯(lián)系不上彭某軍后,向吉首市公安局報案,2018年12月20日,吉首市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正式立案。 彭某軍涉嫌無證駕駛接受處罰并因負案在逃被移交公安機關(guān) 在石家沖派出所,民警依法對彭某軍涉嫌實施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目前彭某軍已移交給吉首市公安局刑偵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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