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常德津市市一對夫婦
因非法捕撈水產品
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15日22時許,津市市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民警和社區(qū)志愿者在澧水河堤上開展日常的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水閘附近內堤樹干上系有疑似非法捕撈工具“地籠”的繩子。在附近,民警沒有找到放置地籠的可疑人員。放地籠的嫌疑人,一般會在凌晨,也就是漁獲最多時,前來收取地籠。民警決定在此蹲點守候。
10月18日凌晨2時許,有兩人出現(xiàn)在堤邊。正當兩人準備收“地籠”時被民警抓個正著,當場查獲20余米長地籠網4條、3公斤魚。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童某和沈某系夫妻。雖然兩人知道當前長江流域十年禁捕退捕的政策,也知道澧水流域屬于禁漁區(qū),但為了嘗嘗“江鮮”仍抱著僥幸心理,私放地籠。10月初,兩人先后兩次在澧水非法捕撈水產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童某、沈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