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劉先生準備購買一套住房,因為他朋友是一名房屋中介,如果房屋成交,他朋友還能收到一筆成交獎金。于是,劉先生在朋友的帶領下,購買了長沙中煤和悅府小區(qū)一套住房。可沒想到這筆成交獎金,被他不認識的中介領走了,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3月,劉先生在從事中介行業(yè)的發(fā)小帶領下,前往長沙中煤和悅府小區(qū)購房。



沒想到自己完成網(wǎng)簽之后,朋友的成交獎金卻不見了。



在得知朋友沒有拿到成交獎金后,劉先生來到營銷中心,對方表示,今年2月份,劉先生陪同女朋友來過營銷中心,所以購房的成交獎金給了當時陪同劉先生女朋友一起的中介。劉先生對此不解,自己單獨購房,為何成交獎金要給到和女朋友一起來的中介,他壓根沒與這名中介進行過交流。



本想著做個順水人情,沒想到被這筆成交獎金弄得“十分尷尬”,劉先生現(xiàn)在想知道,這筆購房成交的獎金到底是誰給到了另外的中介?
為了拓寬銷售渠道,很多開發(fā)商采用了“渠道分銷”的模式,項目與三方“渠道”公司簽訂合同,由三方公司手下的中介人員帶客服前往項目看房。成交之后會統(tǒng)一給到“渠道公司”傭金。





那三方“渠道”公司為什么把這筆成交,傭金,判給了2月份劉先生女朋友陪看的那位中介呢?為此,記者聯(lián)系上了該項目的“渠道”公司工作人員。渠道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一般的判單都是給到“第一帶訪人”,因為買房存在一個過程,可能一個購房者會有多個中介帶看,成交之后為了方便判單,就會給到第一次帶看的中介。



渠道公司的負責人表示,由于劉先生這次的情況比較特殊,可以對該單進行重判,根據(jù)兩中介提供的相應帶看證據(jù),重新對成交獎金進行發(fā)放。





這里是都市地產(chǎn),我們會不定期的分享城市規(guī)劃的最新信息,會對熱門樓盤進行相關測評,對小區(qū)存在的相關問題也會及時關注!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