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遭遇假冒熟人的騙子被騙了錢,誰都會生氣。如果只是百把塊錢,除了罵幾句,不一定所有人都會費精力追回。
有時候騙子正是利用了人們的這個心理。最近,有個騙子卻遇到了較真的人,還真的把錢追回來了。正如當事人汪先生所說,不要因為錢少而不較真。你被騙走一分,就會讓對方僥幸一分,就會讓對方在犯罪路上走遠一分。
11月21日晚,韶山路某單位員工汪先生(化名)收到領導楊先生發(fā)來的微信,讓他發(fā)個180元的微信紅包救急。汪先生沒多想就轉(zhuǎn)了188元過去,等再看到朋友圈里一條關于微信紅包詐騙的消息后才發(fā)現(xiàn)上當了。
雖然只有不到兩百塊錢,汪先生決定較個真。他先報了警,后在微信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讓對方把紅包退了回來。
收到領導“救急”微信
21日晚8時許,汪先生收到一條楊先生的微信,“搶紅包輸了,發(fā)180的紅包救下急,明天還您!謝謝!
汪先生在微信上咧嘴一笑,隨手就把紅包轉(zhuǎn)了過去。“根本沒多想!蓖粝壬f,楊先生平時很幽默,微信也玩得很轉(zhuǎn),經(jīng)常在群里搞“突然襲擊”發(fā)幾個紅包逗大家開心。現(xiàn)在楊先生向自己求援,估計也是手指動得太快,系統(tǒng)跟不上了。
“當時確實就是想救個急!蓖粝壬Q他接到信息時,看到對方的頭像是楊先生生活照,昵稱也是實名,聊天口吻和方式也與平時相似,根本沒想到會有人冒用。當時救完急后,自己還耍了下酷,回復了一個叼煙的圖像過去。
發(fā)出紅包后發(fā)現(xiàn)是冒牌
但很快,汪先生就發(fā)現(xiàn)自己得意早了。幾分鐘后,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則微信紅包新騙局的消息,心里嘀咕了一下“不會吧”。汪先生再次核對剛剛向他求助的微信帳號,發(fā)現(xiàn)對方的注冊電話號碼是楊先生早已停用的號碼,“真上當了!
汪先生給那名被冒充的楊先生打電話。楊先生告訴他,已經(jīng)注意到了同事受騙的情況!皸钕壬匦略谂笥讶Πl(fā)布了消息,說有損失的都會補償!蓖粝壬f,楊先生告訴他,雖然號碼早已不用,但此事因他而起,他向大家致歉。
手機號停用未解綁惹禍
22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與楊先生聯(lián)系后,對方表示確實是自己疏忽,沒有在銷號后及時解除微信綁定才導致了這樣的烏龍,“至少有五六人上了當!薄艾F(xiàn)在手機都是實名注冊,應該很容易找到對方的!睏钕壬f,“現(xiàn)在已經(jīng)解除綁定了!
楊先生推測,自己原來的號碼估計被重新放號出去后,對方登錄微信并接收到了好友推送后,才想出了利用微信紅包行騙的餿點子。
22日上午,在汪先生多次講明利害關系后,冒充者將188元錢返還給了他。汪先生說,錢雖然被騙得不多,但自己如果不較真,“你被騙一分,對方就會僥幸一分”。如果自己“算了”,那對方可能就會在犯罪道路上走得更遠。
22日下午,記者再次通過汪先生的微信查看對方信息時,對方已將昵稱和頭像全部做了更改。
報警、施壓、最后通牒,錢回來了
汪先生事后想起,騙子冒用楊先生之名實施紅包行騙其實早有預謀。
“上個月底加了好友,但一直沒有用這個微信號聊過!蓖粝壬f,事后他還了解到,該名冒用楊先生微信的騙子還加了不少他熟悉的同事為好友,之前一直在“潛水”,但近期頻頻使用相同的招數(shù)向同事發(fā)出“救急”信息。
汪先生告訴記者,他意識到上當后,首先撥打了銀行和騰訊公司的客服電話,但被告知錢已被轉(zhuǎn)入對方賬號,除非報警,否則很難將錢要回來。
汪先生沒有氣餒,他隨后報了110,去附近的芙蓉區(qū)荷花園派出所做了筆錄,還與對方展開心理攻勢。
汪先生告訴對方,已將對方的注冊信息告知警方,并要求對方立刻歸還騙取的紅包,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2日凌晨,汪先生將相關利害關系告之對方后,對方?jīng)]有立刻回應。凌晨5點多鐘,對方回復“馬上奉還,真搶紅包輸了,馬上歸還”。但依然遲遲沒有還款,過了幾分鐘又稱還款失敗,“明天一定到位”。
“我把去派出所報案的照片發(fā)給了對方。”汪先生說,上午9點多,他看到對方回復的微信后,又對其施加了心理壓力,并下達最后通牒:晚上8點過3分前歸還,否則有可能被警方通緝和網(wǎng)上追逃。
上午11點多,對方將188元錢通過微信轉(zhuǎn)賬還給了汪先生,再次表示確實是“臨時救急”,并希望“不要搞那么大聲勢”。汪先生則對其繼續(xù)“教育”:為了幾個紅包,以身試法,完全不值,希望他“遵紀守法,勞動致富”。
小提示
揭秘微信“畫皮”詐騙
騙子侵入QQ群、微信群盜取資料 選定一個要冒充的好友,將自己的頭像修改成對方的頭像。然后復制帳號昵稱、個性簽名等。如果有充足的時間,還可以將對方相冊圖片搬運到自己相冊內(nèi),甚至抄襲對方的“朋友圈”內(nèi)容,如此一來幾乎可以“以假亂真”。這種情況下,騙子就很容易向群內(nèi)好友借錢。
換手機號未解綁微信 這是一個典型的微信風險:換手機號未解綁微信,微信號被他人使用。已經(jīng)發(fā)生的多起案例顯示,手機號碼停用前,如果不解除與微信之間的捆綁,那么你將和號碼的新主人“共用一個微信號”,可能造成個人隱私和信息的泄露。
假公眾帳號詐騙 除了假冒個人信息,有人還會注冊假公眾服務帳號行騙。騙子喜好在微信平臺上取一個類似于“交通違章查詢”這樣的公眾帳號名稱,讓你誤以為這是官方的微信發(fā)布帳號,然后詐騙。
手機換號前必須做的黃金9條
1.備份通訊錄資料
2.修改銀行卡、支付寶、基金、證券賬戶綁定手機號
3.更改淘寶、京東等購物網(wǎng)站手機綁定
5.更改云服務、網(wǎng)盤等綁定的手機
4.更改微博、微信、QQ等社交賬號所綁定的手機
6.更改商場、超市會員信息
7.解綁其他用手機號注冊的網(wǎng)站帳號
8.群發(fā)短信通知朋友改變電話號碼
9.最好要將SIM卡銷毀
律師說
騙錢行為既遂,涉嫌詐騙
湖南驕陽律師事務所劉亮律師認為,“假領導”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利用領導的地位、朋友間的信譽,設計“搶紅包輸了,發(fā)180的紅包救下急,明天還您!謝謝”這一虛假事實,騙取汪先生等人財物的行為既遂,已經(jīng)涉嫌詐騙了。
但是否構成詐騙罪,還要依法考慮詐騙金額多少,由司法機關定性。根據(jù)《中華人民國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3000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如果該假領導詐騙金額未達到這個標準,則應按《中華人民國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假領導”事后醒悟退回了188元這個情節(jié),可以作為量刑時按從寬處理方向予以考慮。
手機號碼還在用,如何解綁微信
iPhone、android:登錄微信后選擇“我”=》設置=》賬號與安全=》手機號碼=》綁定(選擇右上角菜單可操作解綁);
手機號碼不用了,如何解綁微信
步驟一、選擇“手機不在身邊?”,根據(jù)提示申訴關閉賬號保護;
步驟二、關閉賬號保護申請通過后,使用綁定微信的QQ號碼 QQ密碼登錄;
步驟三、登錄成功后,重新綁定新的手機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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