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有消息說,港交所為了打響“同股不同權”的頭一炮,已經開始游說知名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小米赴港上市。
“同股不同權”是相對于“同股同權”來說的。在一元制的股權結構中,一股有一票的投票權。而美國等發(fā)達資本市場采用的是二元制股權結構,也就是AB股結構。這種股權結構中,管理者為以少量資本控制整個公司,將股票分為高低兩種投票權,高投票權的股票每1股有兩到10股的投票權,稱為B類股,由管理層持有;低投票權由一般股東持有,每1股只有1票甚至沒有投票權,稱為A類股。此前,阿里巴巴曾計劃采用美國AB股形式在香港上市,但進展并不順利。最終阿里選擇了赴美上市。
早在2014年,港交所就公布了“同股不同權”的咨詢文件,但一直沒有真正落地。錯過了阿里巴巴,港交所顯然不想再錯過小米這樣的科技巨頭。有消息說,小米也已初步同意,并有望在四月底提交上市申請,最快在六七月份上市,成為首批在香港上市的“同股不同權”企業(yè)。市場預期,小米上市后,市值有望突破千億美元,成為繼阿里、騰訊后的中國第三大科技股。
不過,也有媒體報道,小米也可能采取“A+H”股的形式,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但這樣的話H股又將與“同股不同權”架構產生沖突。小米可能更傾向于先在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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