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定議贊》卷八 經(jīng)部八
《河洛定議贊》·一卷(浙江巡撫采進(jìn)本)
明喻國人撰。其說以伏羲則《河圖》畫《乾》、《坎》、《艮》、《震》四卦,則《洛書》畫《巽》、《離》、《坤》、《兌》四卦。由《河圖》四卦得《訟》、《遯》十六陽卦,由《洛書》四卦得《家人》、《中孚》十六陰卦。合《河》、《洛》迭為上下而得《否》、《姤》、《履》、《泰》三十二陰陽配合之卦。且以揲蓍之?dāng)?shù)不惟康節(jié)茫然,即一行亦屬妄附。自以《河》、《洛》之議,至此書而始定。書成,且祭河洛之神及天地四圣,為文以告。其誕至此,又何異于中風(fēng)狂走者乎?
卷八 經(jīng)部八
○易類存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