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長沙市林大路青園路口。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進行查處。)
11月15日上午10點,長沙天心區(qū)交警大隊對轄區(qū)內(nèi)非法營運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開展了一次整治行動。
上午10點半,交警部門在林大路青園路口攔下了6輛非法營運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這些車輛都沒有懸掛任何牌照,無論從外形還是從車輛內(nèi)部結(jié)構(gòu),都顯得十分破爛不穩(wěn)固。
對于交警部門的查處,這些車主們十分不理解,認為“沒出過交通事故,就是出事也出不了多大的事,沒關(guān)系”。
天心區(qū)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何志華提醒市民,2010年,長沙市政府就已經(jīng)對這種車輛進行了取締。雖然居民確實有一定的出行需求,但是這種車輛營運后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和道路擁堵非常嚴重。
何志華稱,這些車沒有保險也不安全,剎車不符合要求,一旦發(fā)生事故,也沒有賠償能力,因為還沒有保險公司有這種保險。希望市民為了自身安全,不要乘坐這種無法保障乘客安全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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