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樓市正在實施“限購令”,但有市民向我們反映稱,即便買房者不具備購房資格,長沙“金基芳華”樓盤,也可通過所謂的內部渠道鎖定房源,這是真的嗎?



為盡快與女友完婚,周先生決定從廣州回長沙工作。由于暫不具備在長沙買房的資格,周先生打算以女友的名義購買。這種情況下,房屋中介將其帶到長沙“金基芳華”樓盤,隨后,周先生繳納了兩萬元定金。
那么,在限購政策仍有效推行的今天,是否真如周先生所說,長沙金基芳華樓盤的開發(fā)商明知購房者無購房資格,仍舊能鎖定房源呢?

談及購房資格,這名張姓置業(yè)顧問開門見山就說,差幾個月不是問題,只要顧客對房源戶型滿意,他們內部可以申請?zhí)嘏?/strong>
在長沙金基芳華樓盤,這種現(xiàn)象是個案,還是普遍存在呢?第二天,記者再次前來,與此前張姓置業(yè)顧問的說法一樣,這名黃姓置業(yè)顧問也表示,沒有購房資格,依然可以買房。 
住建執(zhí)法人員指出,沒有購房資格,即便買了所謂的“特批房”,也不能正常網簽。
這就意味著,所謂的“特批房”,對開發(fā)商來說,就是有意拖延網簽時間,等購房者取得購房資格之后,再進行網簽。此舉屬于違規(guī)行為。另一方面,這對購房市民來說,也有潛在風險。定金不退,周先生選擇了投訴。
《明知無購房資格稱可“想辦法”,還慫恿購房者假離婚!長沙筑星地產中介誘導購房者預交誠意金》長沙的李先生想購買一套改善性住房,由于沒有購房資格,在一次看房時,長沙筑星地產的中介人員主動找到李先生,表示可以幫李先生繞過限購政策,幫李先生購買到第二套房,可繳納了一萬元誠意金后,卻沒有買到住房。 李先生隨后咨詢了住建部門,得到的答復是,根本就沒有所謂強制過戶的程序。李先生想要退款,也是一波三折,麻煩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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