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長沙開福區(qū)民主西街1號,原本黑漆的大門已經(jīng)拆除,幾個戴安全帽的工人在房頂揭瓦,這個年過百歲的老建筑即將被拆為平地。
戴岳的兒子戴世選說,老宅被拆除,他們五姐弟獲得了450萬的補償款,但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向文物部門爭取,希望能建一處戴岳的史跡標志。戴岳公館,最初是1920年代辛亥革命先驅(qū)戴岳出任湘軍將領(lǐng)時購得的宅子。2012年,因黃興北路棚改項目,公館被納入紅線范圍。戴世選認為,宅子為清末建筑,請求將其列入文物保護單位。
長沙市文物局在組織專家對公館進行勘查后認為,公館“多次改造,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嚴重破壞,不應(yīng)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 戴世選不服這一認定,將長沙市文物局告上法庭。結(jié)果,一審、二審均敗訴。
2月9日,長沙市黃興北路建設(shè)及棚戶區(qū)改造征收工作指揮部正式派人對戴岳公館進行拆除,預(yù)計10日將拆除完畢。 戴世選說,公館的拆除,他們獲補償款450萬,目前已有部分款項到位。此前,他還與開福區(qū)文管所達成共識,要為戴岳建立紀念史跡標志,他還將為父親戴岳撰寫100多字的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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