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修理店門口的的車子,還沒開始修,卻被天降的水泥石塊砸中,車頂和車玻璃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甚至殃及旁邊?康能囕v,這些損失應該誰來承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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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外墻水泥塊掉落
寶馬車頂砸凹、玻璃砸穿
相鄰車輛也遭殃
維修費需3萬余元
維修店老板無力承擔
物業(yè)稱:該區(qū)域不能停車
辜先生在長沙中南汽車世界L21棟經營著一家車輛維修店,2月23日下午,一塊水泥塊從天而降,將客戶的寶馬車車頂和玻璃砸壞。
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眼前的這臺寶馬車因被水泥塊砸中, 車頂已呈現(xiàn)了凹坑,后擋風玻璃及車門也遭遇不同程度的受損。辜先生告訴記者,致車輛受損罪魁禍首的水泥塊就來自于6樓外墻。
辜先生是車輛維修店的老板,這臺被砸中的車輛是客戶送來維修的,這還沒開始修理卻被天降水泥塊砸損.....
現(xiàn)在不光車主心里非常不爽,面對車主的賠償要求,維修店老板也覺得自己很無辜。 2月24日上午,記者陪同車主及車輛維修店老板辜先生一起找到了長沙博達物業(yè)公司。
在辜先生看來,樓棟外墻水泥塊掉落致車輛受損,那么,作為物業(yè)應承擔理應承擔責任。但在物業(yè)公司看來,由于該小區(qū)已交付二十年,早已過質保,外墻水泥塊掉落致車輛受損,車主應找樓棟業(yè)主索賠。
物業(yè)公司稱,他們按照程序進行了溫馨提醒,并在前期也對樓棟外墻進行了隱患排查。對于車輛受損,與他們無關。
律師羅淇予表示,小區(qū)公共部位的外墻脫落導致車輛受損,不應由單個業(yè)主承擔,如果超出質保期,物業(yè)公司在未及時維護或未進行相關安全提示的情況下,小區(qū)物業(yè)所有人、管理人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二,車主將車交由維修店修理,維修店在接車后由工作人員進行選擇停放,那么維修店也需要對車輛的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目前,對于此事,所屬長沙縣中南汽車世界社區(qū)也介入協(xié)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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