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午,長沙的康女士在家準備午餐,6歲的女兒與相鄰棟的一名13歲的女孩發(fā)生了口角,沒想到原本只是兩個孩子之間的矛盾,竟然引發(fā)了兩位母親的肢體沖突?蹬吭谶@次沖突中被打成輕微傷,對此,她很是委屈。- 1 -
兩名女孩發(fā)生口角 雙方母親加入罵戰(zhàn)
兩方升級為肢體沖突
已經(jīng)構成“輕微傷”
事情發(fā)生在5月7日的中午,康女士在家門口準備午餐,6歲的女兒就坐在附近,隨后與相鄰棟的一名13歲女孩吵了起來,對方稱,遭到康女士女兒的辱罵。康女士告訴記者,因為當時菜鍋還在爐灶上,因此爭吵了一會兒,她就回到了自己家中,沒想到對方的媽媽隨即沖到她家,雙方?jīng)_突升級。
在周圍鄰居的勸阻下,這場風波才得以平息。康女士隨后前往長沙市中心醫(yī)院住院檢查,診斷結果為:多處皮膚淺表損傷,頭部損傷以及面部軟組織挫傷,經(jīng)鑒定為:輕微傷。那么,事情是否真如康女士所說,記者隨后也找到了對方女孩的母親伍女士。- 2 -
被兩人拉扯頭發(fā) 認為“踢人”屬正當防衛(wèi)
警方暫時認定為“互毆”
伍女士準備提交傷情鑒定
保護孩子是母親的天性,但從兩個孩子的口角上升到雙方家長之間的肢體沖突,實屬不該。目前,警方對此事定性為“互毆”,但康女士認為,對方上門打人,屬于過錯方,應當對此事承擔責任。 在康女士看來,伍女士很過分,但伍女士認為,自己屬于正當防衛(wèi)。
事情發(fā)生后,康女士也進行報警處理,目前,警方對此事的定性為“互毆”。康女士認為,當時自己已經(jīng)回家,此事應該就此平息,但伍女士隨后沖到她家打人的行為屬于故意挑事,因此應該對此事承擔責任。
律師 劉璽:如果有監(jiān)控或第三方證言還原事實,能證明是哪一方先動手的,則先動手一方負主要責任,可要求公安機關追究其治安責任和民事賠償,如果動手的先后順序實在無法查清的,則互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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