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8時許,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芙蓉大隊九中隊接群眾緊急報警,稱人民路馬王堆路口西往東方向,一輛牌照為湘A2****的小型轎車滯留在直行車道,連續(xù)多輪綠燈未啟動,駕駛?cè)艘伤仆话l(fā)疾病昏迷。接警后,民警火速抵達現(xiàn)場。
處置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涉事車輛處于啟動狀態(tài),駕駛位上一名男子雙眼緊閉,癱坐在座位上,對后方車輛的持續(xù)鳴笛毫無反應。民警立即拍打車窗并高聲呼叫,男子這才艱難地降下車窗,一股濃烈的酒氣隨之撲面而來。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檢測,駕駛?cè)诵つ常校?2歲)體內(nèi)酒精含量達70mg/100ml,構成飲酒駕駛。
經(jīng)民警詢問,前一天夜里,他與朋友在高橋某夜宵攤聚會喝酒,一直喝到凌晨3時左右,期間大約喝了3瓶精釀啤酒。在朋友處短暫休息了3個小時后,肖某自認為已經(jīng)酒醒,于是在7時左右打車到火車站取車,然后冒險駕車上路。由于酒精代謝不完全,再加上嚴重睡眠不足,肖某駕車行至事發(fā)路口等紅燈時,竟陷入昏睡狀態(tài),直到交警將他喚醒。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肖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人體代謝酒精的速度大約為10—15mg/小時,以肖某飲用的1500ml精釀啤酒(酒精度約5%)來計算,完全代謝需要10小時以上。如果駕駛?cè)瞬淮_定體內(nèi)的酒精是否完全消解,建議飲酒后至少間隔24小時再駕車。酒后駕車是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不僅會危及自身安全,還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造成威脅。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酒駕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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