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楊某到鄰居閆女士家借水時,發(fā)現(xiàn)她家沒人,且手機放在凳子上無人看管,于是,順手拿走了閆女士的手機。但沒過多久,楊某的行為就被發(fā)現(xiàn)了。閆女士拿回手機后,對其怒斥,“這是小偷的行為!”聽到閆女士說自己是小偷,楊某越想越氣,轉頭就來到閆女士家,并將她家的圍墻推翻了。(做了壞事,還不能讓人說了?)見此情況,閆女士立即上前阻止楊某,在推搡間,閆女士被推倒在地。隨后,閆女士叫上了自己的女兒、女婿“幫忙”。但最終在道林派出所和村委會的調解下,兩人和解了。
你以為事情到這里就結束了?12月初的晚上,楊某心中還是存有怨氣,覺得閆女士喊了這么多人,仗勢欺人。于是,當晚便將閆女士家菜園籬笆推倒在地。這一次,閆女士直接報警。接警后,道林派出所蜀黍對楊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兩人又一次達成和解。(閆女士:懶得理你,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成熟點
)
但沒過幾天,楊某的情緒又“上頭”了,先是將閆女士家剩下的圍墻推翻,又無故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泄憤。(既然這么“無聊”,那就來拘留所和蜀黍們喝喝茶、聊聊天~
)目前,楊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事不過三,終于沒有再“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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