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鐘女士的丈夫郭先生突發(fā)疾病去世,連月來,鐘女士一直沉浸在悲痛當中,而現(xiàn)在,又有一件事讓她頗為苦惱。
10萬定期存款難取
銀行需查看公證書
兩年前,鐘女士和丈夫在長沙銀行存下了10萬元定期存款,開戶人用的是丈夫的名字,可丈夫去世后身份證注銷了,要取出這筆錢成為了一個麻煩。
鐘女士說,丈夫去世后,她在辦理撫恤金時,就將丈夫的身份證注銷了。沒有丈夫的身份證,這筆10萬元的存款也無法取出。
鐘女士告訴記者,之前,她曾拿著丈夫的死亡證明和戶口本等證件找到銀行說明情況,但對方表示,鐘女士必須出具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或者遺產(chǎn)所在地的公證書才能領取存款。而從目前家里的情況看,公證并非易事。
婆婆年逾九旬
家人不敢告知事情
那么,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呢?記者陪同鐘女士來到了當時存款的長沙銀行新豐支行。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雖然鐘女士知曉儲蓄卡的密碼,也能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但根據(jù)儲蓄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況下,配偶或子女想取錢,必須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如果不履行這一手續(xù),財產(chǎn)一旦落入非合法繼承人的手里,就很難監(jiān)管了。隨后,記者又陪同鐘女士來到了長沙市公證處。
鐘女士說,自己的婆婆已經(jīng)90多歲高齡了,為了不讓老人家受刺激,全家人一直沒有將郭先生病逝的真相告訴她。眼下,要取出存款就必須老人家出面,鐘女士只好嘗試找郭先生的哥哥做工作。
不排除存在其他法定繼承人
公證須婆婆出面
從法律上來說,這筆存款屬于蘇先生的遺產(chǎn),不排除存在其他法定繼承人的可能性,如果銀行直接讓鐘女士領走存款,其他合法繼承人上門來取錢,儲蓄機構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目前,郭女士正在嘗試與家人溝通。小編提醒:家里有人去世后,家屬先不要急著注銷身份證,以免需要辦理相關手續(xù)時引起麻煩哦。
小編支招 :
1、親屬死亡后,如果對其銀行存款不掌握,不知道有無存款,該怎么辦?
可以繼承權糾紛為由,由任一繼承人到法院起訴其他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除此之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然后,在法院立案后,申請法院查詢、調(diào)查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等財產(chǎn)情況即可。
2、家屬過世,留下銀行卡或存折,但因無銀行卡密碼無法取款怎么辦?
方法一:也是最快捷的的方法,新《民事訴訟法》中的調(diào)解協(xié)議效力確認特別程序為切入點,建議幾名第一順位繼承人自行協(xié)商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確定其中一人為銀行存款的繼承人,其他的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以此向法院申請確認調(diào)解協(xié)議有效。法院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后,被確定繼承的那一人可憑此法律文書,到銀行將存款領取。
方法二:銀行一般要求繼承人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相關公證,拿著公證到銀行取款。
3、為何繼承人取款要辦理公證?
根據(jù)國務院《儲蓄管理條例》規(guī)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xù)。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fā)生爭執(zhí)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diào)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xù)。
4、公證文件如何辦理?
作為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公證處申辦繼承權證明書。申辦公證則需要提交諸多證明材料,比如需要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況,涉及的財產(chǎn)憑證,如存單、有價證券等,還有親人的死亡證明等。而且所有繼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在收費上,公證處或按比例收費,或計件收費。
有些繼承人覺得辦理公證麻煩,成本高,所以放棄存款。銀行對這些存款雖然負有隨時支付義務,但由于繼承人沒能支取,這筆錢會一直保留于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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