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市人社局召開社會保險欠費清繳及規(guī)范征繳秩序工作會議,部署開展全市社會保險欠費清繳工作和落實“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督查等工作。
此次欠費清繳工作從2017年12月開始,歷時7個月,分摸底清查、建立檔案和具體清繳三個階段進行,清繳范圍涵蓋全市統(tǒng)籌范圍內(nèi)自參保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各類參保單位。為切實加強對欠費清繳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人社局成立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白云同志任組長、相關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此次清繳工作遵循依法征收的基本原則,目的在于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欠費清繳力度,加強對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監(jiān)管力度,增強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意識,促進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確保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和職工社保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根據(jù)市人社局《關于開展社會保險欠費清繳工作的通告》要求,各參保單位應積極對本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進行自查,存在欠費的應及時向所屬社會保險征收機構確認并簽署《欠繳社會保險費確認書》,同時辦理欠費清繳手續(xù),足額繳清欠費。逾期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征收機構將根據(jù)《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查詢單位存款賬戶并申請劃撥社會保險費。經(jīng)查詢、劃撥后仍不能足額償清的,參保單位可依據(jù)《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guī)定》提供擔保并對擔保財產(chǎn)進行評估,社會保險征收機構審核通過后,與單位簽訂《社會保險延期繳費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清繳欠費。
欠費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確認欠費并簽署《欠繳社會保險費確認書》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將定期在相關媒體進行公告,并中止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對有繳費能力拒不繳費的欠費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將欠費信息列入國家企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對社保欠費單位依嚴重程度分別進行提示、警示,加強聯(lián)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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