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起,都市時報啟動了第七屆“消費維權聯(lián)盟”活動,攜手法院及本報“維權律師團”,開通消費維權渠道。昨天下午,值守本報維權熱線的嘉賓是云南三儀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建軍和西山區(qū)人民法院法官葛吟秋。從下午2點半到5點,除了有讀者撥打熱線電話咨詢問題外,還有市民專程來到時報現(xiàn)場求助。
律師黃建軍(左)和法官葛吟秋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哲
權益受損
黃女士:我春節(jié)期間向單位申請公休4天,單位扣發(fā)了公休期間工資,我該如何維權?
葛吟秋法官: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扣發(fā)公休期間工資違反《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投訴,或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劉女士:3年前搬到現(xiàn)在的小區(qū)后,家里已被盜兩次,丟了3萬元財物,還多次被可疑人員敲門,我覺得物業(yè)公司沒盡到安保責任,我能否拒交物業(yè)費?
黃建軍律師:小區(qū)物業(yè)服務如果存在問題,業(yè)主應通過合法途徑對物業(yè)公司提出改正的要求,并對物業(yè)服務費用進行協(xié)商。如果拒不改正,業(yè)主可通過業(yè)主委員會解聘物業(yè),另行聘請物業(yè)為小區(qū)服務。
買房糾紛
羅先生:2017年7月,我通過中介將房子賣給了李先生。因為這套房屋還有銀行抵押貸款,當時約定李先生過戶前先支付25萬元幫我墊資償還銀行貸款。合同簽訂之日,李先生再支付35萬元首付款給我,其余款項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但之后,雙方就墊資問題多次協(xié)商不成,至今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我現(xiàn)在被李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我支付購房款20%的違約金,也就是10多萬元,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黃建軍律師:是否支付違約金,應當首先確定誰違約。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因你這一方的原因,導致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或者說你應當先履行的義務沒有履行導致不能過戶,那么你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如果不是因為你的原因導致房屋不能過戶,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你就不用承擔,甚至有可能去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丁女士:去年1月,我與一家房屋中介機構簽訂了《房屋快銷委托合同》。后來發(fā)現(xiàn)這份合同約定有諸多不公平的內容,比如對于違約金,約定中介違約承擔500元,而售房者違約需承擔近50000元的費用,而且雙方約定的售房價格也明顯低于市場價。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利?
葛吟秋法官: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所簽訂的合同如果涉及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的,相關權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根據(jù)您的情況,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合同撤銷后,雙方就不需要再履行。
借款糾紛
李女士:2014年,我借給朋友40萬元,朋友償還20萬元后就沒有再還。2017年6月,朋友再次寫了借條,確認了借款事實,并承諾同年6月30日前償還,但現(xiàn)在朋友已經聯(lián)系不上了。請問,如果起訴到法院 ,是否有時間限制?
葛吟秋法官:公民到法院起訴,只要符合案件受理條件,按照我國立案登記制度的規(guī)定,法院都會審查立案。另外,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總則對于訴訟時效有了三年的新規(guī)定,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李女士應當至遲于2020年7月1日前向法院起訴維護權利。
謝女士:2015年3月,我借給女兒的一個朋友15萬元,4月又借給他40萬元,總共55萬元,約定了三分的月息。2016年,對方出具了一張55萬元的借條,載明了本息,約定了償還時間,但之后就再也沒有還過錢了。我想起訴他,不知道要怎么辦?
黃建軍律師:如果欠款人確實不再償還欠款本息,你只能到法院起訴對方。起訴時,關鍵要證明借款已經實際支付。如果能證明,法院一般都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但能否拿到錢還要看欠款人是否有錢還。
消費維權
周女士:我與一家家具店簽訂了買賣合同,約定購買一套板材家具,當天支付了1600元定金,但因我年紀大不適宜使用板材家具不再想繼續(xù)購買。我申請商家退還全部定金遭到拒絕,請問商家行為是否合法?
葛吟秋法官:雙方建立的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都應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你因為自身原因不愿繼續(xù)履行合同,就違反了雙方合同約定,構成違約,商家據(jù)此不退還或者沒有全額退還定金,不存在違法。
王先生:我是一位老人,前不久,朋友介紹我到一家保健品公司。這家公司對我和其他老人非常熱情,帶我們吃和玩,還會贈送一些小禮品。之后,我在這家保健品公司花5000多元購買了兩盒保健藥,但吃下來,并沒有預期的效果,我該怎么辦?
黃建軍律師:保健品公司銷售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關于藥品的相關規(guī)定,并具有與藥品效果相同的療效。如果不具備,說明保健品公司銷售的藥品存在問題,你可以要求退還。如果保健品公司在銷售上述藥品時存在欺詐銷售行為,你可以要求保健品公司支付不超過藥品價格三倍的賠償金。如果保健品公司不同意承擔,你可以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投訴仍無法處理的話,建議到法院進行訴訟,但要提交購買藥品的支付憑證。
今天,本報將持續(xù)開通3·15維權熱線。
時間: 3月7日下午2點30分到5點
接線嘉賓: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興祥、西山區(qū)人民法院法官王新華
熱線電話: 65353000
王新華法官
生于1969年4月,1995年3月進入西山區(qū)人民法院工作,現(xiàn)為西山區(qū)法院員額法官,一級法官。
趙興祥律師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刑事部主任,F(xiàn)為昆明市律師協(xié)會刑事委員會主任,云南省律師協(xié)會刑事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主要從事國內重、特大及疑難、復雜刑事案件的辯護工作。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