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長沙市開福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劉超武今年32歲了,他傷害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妻子駱文(化名)。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可他們八年夫妻,妻子駱文得到的只有丈夫的毆打。
2010年,劉超武和駱文(化名)在他人的介紹下結(jié)婚,婚后兩人育有兩個女兒,八年時間里,兩人曾多次因為家庭矛盾發(fā)生爭吵,劉超武也不止一次動手打人。近幾年,夫妻倆的關(guān)系越來越糟糕,妻子駱文選擇外出打工逃避,劉超武則每天喝起了悶酒。
今年5月14日早上9點,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夫妻倆再次起了爭執(zhí),駱文決定收拾東西,帶著8歲的女兒外出打工,這一舉動直接惹惱了劉超武。
被告人劉超武:
就心情特別不好,特別沖動、特別煩。雖然相處得不是很愉快,但是這么多年感情真的很難接受。
長沙市開福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人 賀雨佳:
與妻子發(fā)生口角,被告人劉超武持鐵錘砸駱文(化名)的背部、手部等部位,被害人駱文(化名)為了反抗,從廚房拿起菜刀但被被告人劉超武奪走。
妻子傷情構(gòu)成輕傷二級
丈夫獲刑一年半
直到妻子被打得頭破血流,劉超武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隨后,他將妻子送至醫(yī)院治療。經(jīng)鑒定,駱文(化名)鼻骨骨折、頭皮裂創(chuàng),身體多處受傷,構(gòu)成輕傷二級。警方最終決定立案,將劉超武刑拘,并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
被告人劉超武:
雖然我是做錯了,但是跟她在一起缺少溝通,有時候難免心情不好,就會經(jīng)常性的喝點悶酒解壓。
經(jīng)過審理,審判長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認為劉超武犯故意傷害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雖然賠償了受害人,但并未取得諒解,綜合全案情節(jié)后,當庭做出了判決。
審判長宣判:被告人劉超武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妻女身心受到傷害
心理輔導師介入評估
擔心劉超武的妻子和孩子受到家暴的影響,長沙市開福區(qū)人民檢察院還邀請了心理輔導師,對駱文及孩子進行心理評估。
眼前這位小姑娘就是劉超武夫婦的女兒婷婷(化名),今年8歲的她,本該是無憂無慮的年紀,但是駱文卻告訴幫女郎,劉超武不僅打她,也沒有放過孩子,從婷婷生下來到現(xiàn)在的8年時間,劉超武整整打了孩子8年。第一次動手打婷婷,僅僅是因為婷婷幾個月大時的一次哭鬧。
越拉打得越慘,還不如不拉,不拉的話只是出下氣就算了,就不會又去特意地打孩子。如果我去拉的話,小孩子就會被打得更嚴重。主要是小孩子她承受的心理壓力比較大。
看到幫女郎的鏡頭,婷婷的第一反應就是回避。駱文說,平常孩子很少與其他小朋友交流,看到陌生人也總是膽怯。擔心長期的家暴對婷婷和媽媽造成心理障礙,長沙市開福區(qū)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了心理輔導師,對婷婷進行心理評估。
心理輔導師:今天從對孩子這部分的評估來看,目前來說是沒有發(fā)現(xiàn)有明顯的需要去(心理)干預的問題的存在。對于媽媽來說,心里會有比較多的愧疚感,她覺得孩子受到了這樣的虐待,心里會自責。但是孩子反而會有一個情緒上的反應。
長沙市開福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賀雨佳:
是她媽媽跟我們反映了這個情況,我們懷疑這個孩子心理可能有點問題,所以我們今天叫咨詢師過來,并不是開始治療。我們首先會讓心理咨詢師對孩子進行一個評估,看一下她心理是不是出現(xiàn)了一個偏差。
一日夫妻百日恩!
能在一起是緣分。
生活不易,
且行且珍惜。
拒絕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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