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23時45分左右,李帆(以下均為化名)駕車時發(fā)現(xiàn)輪胎漏氣,下車查看時卻被一輛小車撞傷。
肇事者是個熟人,李帆女友的前男友程凱。程凱主動和交警處理事故,并聲稱事發(fā)時存在視野盲區(qū)才發(fā)生這樣的事故。然而天網(wǎng)監(jiān)控卻揭開了案件內幕:程凱跟蹤了李帆一整天,并且做出多個可疑動作。日前長沙中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程凱犯故意傷害罪獲刑七年六個月。現(xiàn)男友發(fā)生車禍,肇事者正是前男友
2018年3月14日凌晨,劉萌萌接到別人拿李帆手機打來的電話,說李帆在岳麓區(qū)觀沙嶺茶山馨苑西門外面出了車禍,讓她去看看情況。劉萌萌隨即趕到現(xiàn)場,看到李帆渾身是血,已經被醫(yī)生抬上擔架上了120的急救車。她剛坐到救護車上,看見程凱站在外面離救護車不遠的地方。劉萌萌認為是程凱故意撞的李帆,沖程凱吼道:“你怎么這么變態(tài),這么喪心病狂做出這種事。”經鑒定,李帆小腸穿孔修補術后構成十級傷殘,骨盆畸形愈合后構成十級傷殘,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程凱也承認,在3月13日上午九點多從小區(qū)開車到觀沙嶺路找到李帆的車后,就開始跟蹤李帆,中間有段時間跟丟了,就回到小區(qū)休息。直到下午六點半又找到了李帆的車,見李帆停車走了之后,在觀沙嶺路誠悅酒店停車場把李帆車子的左后輪胎的氣全部放沒了。當晚12點左右,在觀沙嶺撞了李帆。

程凱及其辯護人辯稱,程凱與劉萌萌存在經濟糾紛,但沒有糾纏劉萌萌,也沒有對李帆產生過怨恨,沒有傷害李帆的故意。程凱跟蹤李帆是為了找到劉萌萌,放氣是為了等李帆接到劉萌萌之后,減緩對方車輛的行車速度方便攔截,事發(fā)時存在視野盲區(qū),程凱不能確認是李帆的車,也未看見車旁有人,本案屬于交通事故不構成犯罪。劉萌萌與程凱于2015年在岳陽相識,2016年她離婚后便和程凱發(fā)展為男女朋友關系,并跟著程凱來到長沙發(fā)展。2016年5月份程凱在奧萊小鎮(zhèn)簽合同買了一套房子,當時沒有付錢。后來程凱經常在外面花天酒地,又有很多債主上門追債,兩人關系不好就分手了。程凱要劉萌萌獨自承擔買房子的錢,劉萌萌也同意了。2017年下半年,劉萌萌提出與程凱分手后,程凱就一直用房子和房款的事糾纏劉萌萌,三天兩頭找劉萌萌請求復合,但劉萌萌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劉萌萌在岳麓區(qū)觀沙嶺維也納KTV上班的期間,認識了現(xiàn)在的男友李帆,兩人于2017年年底正式確定交往。
2018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程凱又來到維也納KTV糾纏劉萌萌,公司出面不讓程凱干擾劉萌萌工作,程凱遂在大廳等她下班。劉萌萌打電話給李帆說程凱又來打擾她工作,并要李帆來接她下班。劉萌萌下班上了李帆的車,程凱便攔在李帆的車前不讓兩人走,還叫來朋友開車堵住李帆,雙方僵持了很久。程凱見帶不走劉萌萌就開始放狠話,當著兩人的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詢問自己的車可不可以再增加一百萬元第三者責任險保額。打完電話后,程凱放狠話說:“我有的是時間,看誰耗得起,我大不了一腳油門過去,擂一頓,讓保險公司賠點錢。”監(jiān)控讓事件反轉,前男友獲刑七年半
本以為是程凱爭吵時說的氣話,誰知道兩個月后一場車禍導致李帆重傷,而肇事者就是程凱。即便程凱堅持聲稱是簡單的交通事故,但在警方的調查下發(fā)現(xiàn)真相并非如此。程凱及其辯護人的辯解,他增加保險額度是個人用車習慣,不是為了傷人。岳麓區(qū)法院一審認為,程凱與劉萌萌分手后多次糾纏,且揚言要撞李帆本人而不是李帆的車。另外程凱的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李帆的車輛價值不過10萬元左右,單純撞擊車輛沒有增加保額的必要,也達不到威脅和恐嚇李帆的目的,可以認定增加保額與故意傷害被害人之間存在關聯(lián)性。程凱聲稱跟蹤李帆是為了找劉萌萌,但程凱知曉劉萌萌的上班地點、時間和聯(lián)系方式,完全可以直接找到萌萌。
根據(jù)天網(wǎng)監(jiān)控及社會監(jiān)控顯示,程凱的棕色雪佛蘭兩廂小車于案發(fā)當天的18時后的駕車路線與李帆駕車路線一致,且一直保持一定車距跟在李帆所駕駛汽車后面;李帆將車停放在茶山馨苑西門附近后,程凱也將汽車停在李帆車位附近,且18時40分后直至案發(fā),棕色兩廂車上人員一直沒有離開案發(fā)現(xiàn)場,在案發(fā)現(xiàn)場等候;李帆停車后,程凱有下車到被害人車旁蹲下的動作,行為可疑,且整個過程近三分鐘,直至案發(fā)前,李帆發(fā)現(xiàn)車輛左后輪胎故障,并下車檢查;程凱發(fā)現(xiàn)李帆停車檢查輪胎時,有下車觀望四周的可疑動作,隨后再上車駕車撞向李帆。岳麓區(qū)法院認為,該路段路燈照明光線良好,加上故障車輛警示燈提示,李帆在視野范圍內的辨識度清晰,不會對駕車行駛的程凱造成視野盲區(qū)。岳麓區(qū)法院認為,被告人程凱系初犯屬實,事發(fā)后撥打了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電話,但其真實意圖是讓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定為交通事故,以逃避法律追究,其后在偵查階段雖能如實供述但又當庭翻供否認了自己故意傷害他人的事實,沒有悔罪表現(xiàn),不具有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以程凱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賠償李帆的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約十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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