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凌晨,市民舉報發(fā)現(xiàn)假的士湘AT7767,交警查獲三臺此牌照的假的士。圖為交警提供。)
7月24日清晨5點17分,長沙交警官方微博接到舉報,稱“在芙蓉公寓高嶺小區(qū)發(fā)現(xiàn)假的士湘AT7767”,同時該網民還通過122向交警指揮中心報了警。
接到通報后,交警立即前往查處。當交警行經八一路清水塘路口時,正好發(fā)現(xiàn)湘AT7767的士由東往西在等紅燈,交警將這輛車引導到路邊接受檢查。誰知十分鐘后,路口同一方向又駛來一臺車牌為湘AT7767的士,交警馬上上前將車攔截。駕駛人見此現(xiàn)場逃脫。
而在交警對前兩臺車進行處置時,又一臺湘AT7785的士由東往西駛來,交警立即對車輛進行檢查,并將駕駛人現(xiàn)場控制。經調查,這三臺車輛都是假牌高仿的士。
目前,長沙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已經受理該案的調查,違法當事人將面臨罰款5000元記12分,并可處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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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舉報交通違法行為 可獲最高不超過千元獎勵
7月24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廳交管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由湖南省公安廳和湖南省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的《湖南省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今起正式開始實施。如果發(fā)現(xiàn)遮擋污損號牌、酒駕、肇事逃逸、客車超員等多種交通違法行為,您只要將照片等證據(jù)資料,通過電話、手機短信、信件、微博、微信等方式交給交警部門,可得到最高不超過1000元的獎金。
根據(jù)《獎勵辦法》,市民舉報或提供的有關線索和拍攝交通違法車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證據(jù)資料,要及時、準確、便于查處和固定證據(jù)。經查證屬實并符合獎勵規(guī)定的,由交警部門負責人批準,確定獎金數(shù)額,獎金一般為100元至500元。對多人舉報的同一違法行為,只獎勵第一舉報人,不實施重復獎勵;對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lián)名舉報同一違法行為的,視為一次舉報,獎金由舉報第一署名人領。慌e報人舉報同一機動車和駕駛人同時存在符合獎勵情形的多項違法行為的,可按照本辦法逐項實施獎勵,但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交警部門提醒,市民舉報交通違法,需提供真實和盡可能充分的證據(jù),如舉報套牌車,需要提供車牌、車身顏色、型號、所屬位置等信息,已便于交警部門盡快查處。
新聞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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