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寧鄉(xiāng)的符女士與丈夫已結婚多年,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家庭十分和睦。前不久,一次偶然的機會,符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的身份證號碼遭到冒用,被人登記注冊結婚,現(xiàn)在給她帶來的很大的困擾。那么,問題到底出在哪里?事情又該如何解決?接到爆料后,真相大追擊記者展開了調查。符女士今年42歲,是兩名孩子的母親,為了給二胎寶寶開具出生證明,去年,她在醫(yī)院工作人員的要求下,趕到寧鄉(xiāng)市民政局更換結婚證,卻遭到了拒絕。民政局工作人員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發(fā)現(xiàn),符女士的身份證號碼被登記注冊了兩次婚姻,屬于異,F(xiàn)象。
明明只有一次結婚史,可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符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符女士從民政局調取了這樁憑空冒出來的結婚登記申請書,結果驚奇的發(fā)現(xiàn)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竟然是被自己的親妹妹“冒用”了。
這張結婚登記申請書,顯然是妹妹與妹夫的。據符女士介紹,她是1978年出生的,而她的妹妹是1981年出生,兩者相差三歲,從這張結婚登記申請書來看,女方申請人為符女士的妹妹,其出生日期為1981年11月26日,可下方身份證編號上的日期又顯示為1978年,經過與符女士的身份證對比,記者確認,這確實為符女士的身份證號碼。
針對這一明顯的錯誤,符女士希望民政部門進行糾正,可跑了一年時間,事情始終沒得到解決。
接到投訴后,寧鄉(xiāng)市民政局展開了調查,從工作人員調取的資料來看,符女士妹妹當時是在寧鄉(xiāng)市菁華鋪鎮(zhèn)民政辦辦理的登記注冊,因為沒有聯(lián)網,所有的資料都由人工填寫。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除了女方登記人為符女士的妹妹,可包括由當?shù)赜嬌块T以及村委會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都是冒用符女士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工作人員還必須嚴格審查資料,可從符女士的遭遇來看,辦理人員在辦理婚姻登記時,存在很大的審查漏洞。
那么,真實的情況到底如何?記者聯(lián)系上了符女士的妹妹,至于當時是如何辦理的結婚證,而結婚登記時所用的身份證號碼又從何而來?對方給出了這樣的說法。
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找到符女士妹妹當時登記注冊的寧鄉(xiāng)市菁華鋪鎮(zhèn),辦公室負責人查詢后證實,符女士妹妹辦理登記注冊的經手人是一名謝姓工作人員。只不過,該人早已調離。
根據寧鄉(xiāng)市菁華鋪鎮(zhèn)辦公室負責人提供的信息,記者到了當時的經辦人謝某,面對符女士的質疑,對方表示,因為年代久遠,辦證時的具體細節(jié),他已無法記起。
記者注意到,符女士與丈夫登記注冊時間為2003年9月19日,而其妹妹結婚登記日期為2003年9月25日。同一個身份證號碼,在前后相差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內,先后兩次用于登記結婚注冊竟未被發(fā)現(xiàn)。對此,寧鄉(xiāng)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因為當時沒有聯(lián)網,確實存在漏洞。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符女士妹妹登記注冊時,當?shù)赜嬌k以及村委會出具的都是姐姐符女士的婚姻狀況證明,可就是這種完全不符的證明材料,輕易的通過了審核,著實難以置信。寧鄉(xiāng)市民政局工作指出,因為冒用她人的身份信息辦理結婚登記,可視為無效婚姻,為了解決問題并消除影響,符女士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
目前,符女士已向寧鄉(xiāng)市市長熱線投訴。至于身份號碼是如何遭到冒用的,寧鄉(xiāng)市民政局已經介入調查, 律師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涉嫌違法,符女士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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