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廖阿姨今年剛六十出頭,平日里閑來無事,手頭又比較寬裕,一直想著找一個回報率高一點的項目做做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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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妹說
有個理財產(chǎn)品收益率達40%
2015年9月初的一天,廖阿姨的小姐妹王某告訴她一種名為“萬達復利”的理財產(chǎn)品,聲稱這種理財產(chǎn)品的“收益率”高達40%。
在廖阿姨將信將疑之際,王某請來了她自己的介紹人蔡某,讓她給廖阿姨講解這種能“賺大錢”的產(chǎn)品。
據(jù)蔡某講解,這份理財產(chǎn)品需要投資人先花費一萬元購買數(shù)量為一萬的“萬達幣”獲取資格,之后就能每天定期收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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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廖阿姨如果能推薦別人購買該產(chǎn)品就可以獲得推薦獎,甚至被推薦人再次推薦其他人購買時,廖阿姨也能獲得“見點獎”等動態(tài)收入。
另外,當直接推薦的人數(shù)達到9人時,就能夠成立報單中心,在報單中心報單的人也能為廖阿姨帶來獎勵。
聽了這些“美好藍圖”的廖阿姨心動了。
阿姨先自己投了1萬
然后推薦了50個人來買
小心謹慎的廖阿姨先投入1萬元購買一單進行嘗試,之后,果然每天都能收到該理財產(chǎn)品打入她賬戶內的利息,這讓她一下子卸去了防備。
沒過幾天,她除了自己繼續(xù)投資之外,還推薦其他親朋好友參加,為了能夠獲得更多推薦獎勵,廖阿姨還自己出資,為自己的老公、女兒、弟弟購買了該理財產(chǎn)品并放在自己名下。這樣一來,推薦人數(shù)很快達到了9人,于是,廖阿姨成立了報單中心開始為他人報單賺取獎勵。
不知不覺,廖阿姨的直接或者間接推薦客戶人數(shù)已超過50人,總投入70多萬元,投資項目做的也是紅紅火火。
利息突然停發(fā)了
她還成了組織傳銷活動罪的嫌疑人
但到了2015年的12月底,利息突然就停發(fā)了。不知緣由的廖阿姨趕緊找到蔡某詢問,蔡某一開始推說是廖阿姨操作不當,后來干脆說她也支付不出,在廖阿姨多次催討之后也只退還了一部分錢款。
廖阿姨把自己賺的6萬元錢和上家退還的7萬多元都拿去還錢,后來還借錢還別人,但是仍然不夠填窟窿。
眼看血本無歸,加之無法應對投資人的不斷催討,2016年1月19日,廖阿姨和一些投資人一起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一段時間之后,公安機關告知廖阿姨,她從事的是傳銷活動,同時,因她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要對她進行傳喚審查。
廖阿姨這下可真是慌了神,自己明明因為傳銷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怎么還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
這就要從傳銷組織的特征說起了。傳銷組織必須通過不斷的發(fā)展下線,收取下線的入門費,會員費等費用維持組織的生存,并達到不斷騙取錢財?shù)哪康摹?/p>
廖阿姨雖然在加入的時候,是因為誤信傳銷組織的宣傳,但當她為了賺取"拉人頭"的各種獎金而積極發(fā)展下線,成立報單中心為他人報單,并且以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人員數(shù)量作為返利依據(jù),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時,她的性質就發(fā)生了變化,從被害者轉化成,為傳銷組織生存和壯大發(fā)揮重要作用的參與者。
由于廖阿姨等人的報案,其背后的大型傳銷組織被曝光。而直至案發(fā),廖阿姨直接或間接發(fā)展的人數(shù)共計50余人,層級達到三層以上,涉案金額70余萬元,按照刑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已經(jīng)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
阿姨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并處罰金1萬元
最近,臨安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廖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
庭審中,公訴人問廖阿姨:“這個沒有任何實際產(chǎn)品的項目卻有這么高的回報率,有沒有想過錢從哪里來?”
廖阿姨滿臉后悔:“一開始也不相信的,但后來聽他們講什么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有高收益……主要是被高額的回報蒙蔽了理智。觸犯了法律,我現(xiàn)在十分后悔!
最終,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廖阿姨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與此同時,廖阿姨的上家王某、蔡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也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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