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星期五, 一條來自于湖北省宣恩縣公安局 副局長王海濤的微信群的信息 被人上傳到網絡上, 引發(fā)大量關注。
先來看看內容
王海濤通過微信工作群(看群名應該是特警工作群)發(fā)了這么一條信息:
王海濤
有哪幾個盾牌、警棍、叉子組合練得過硬?敢面對刀子和斧頭的?有真的警情,如果有水平高的,請報名!
下面一連串報名的應答,還有女生也在回復。最后那條回復顯示的時間是次日凌晨1時37分,是一個畫面。
到底是怎么回事?
7月6日晚9時許,湖北恩施宣恩。警方接到報警,稱有人持斧砍人!
情況緊急!宣恩縣公安局副局長王海濤接到通報后,帶領特警等力量趕來增援。
民警們火速趕到現場。經了解,當天,湖南男子黃某因女兒撫養(yǎng)權問題,與同居女友產生糾紛,情緒失控之下,他沖到椒園鎮(zhèn)的準丈母娘家中,持斧頭一通打砸,又打開煤氣罐、潑上酒精,要求立即把女兒送到他的面前,否則就點火。
“我倒計時1分鐘,見不到女兒,就把煤氣罐點著!”
見民警趕到現場,黃某情緒更為激動,拿著裝滿酒精的桶和一個煤氣罐作抵抗。他打開煤氣罐并澆上酒精,聲稱要燒掉整個屋子,還開始倒計時!
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警的是一位副局長,這是比較少看到的。一來說明警情很嚴重,二來說明這個縣局的領導還是很有擔當的。
看到越來越多的警察圍了過來,黃某的情緒愈發(fā)激動,他一邊喊著“不要靠近”,一邊揮舞手中的斧頭。
王海濤觀察發(fā)現,黃某所在的房屋地勢較高,周邊有很多村民圍觀。黃某坐在房子大門前,居高臨下,一旦特警采取強攻,黃某有足夠時間縱火,一旦煤氣罐爆炸,后果難料。
最重要的是不能讓黃某點火,因此不能繼續(xù)刺激他的情緒。
千鈞一發(fā)之際,王海濤卸下佩槍,孤身徒手上前,決定與近乎癲狂的黃某進行一場攻心戰(zhàn):談判。
為表達自己的誠意,他當著黃某的面,將隨身佩槍卸下,交給后方隊員,并大聲喊道:“所有人都退到院子外面等著,沒有我的命令不要靠近!”
注意,他是帶槍來的,這就意味著按照相關的處置方案,并沒有排除擊斃嫌犯的選擇。而只身前往談判,表明了王副局長已將個人生死置之度外,卻要千方百計保護其他民警的安全。
這段視頻應該是民警執(zhí)法記錄儀拍下的畫面,據悉是王副局長隔著房門在與嫌犯黃某交談。
他輕言細語周旋1小時,讓黃某防備松懈,慢慢地嫌犯的情緒明顯有了緩和,他放下斧頭。戰(zhàn)機稍縱即逝,剎那間,王海濤帶頭沖上去,只用2秒鐘,與戰(zhàn)友們幾秒就將黃某制服,未有人員傷亡。
目前,黃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身為現場最高指揮員,王海濤沒有選擇穩(wěn)坐后方,而是沖在最前方,直面兇險;他不是讓民警“給我上”,而是“我先上”。這既表明他對自己專業(yè)能力的自信,也體現了他對下屬的關愛。
縣公安局副局長,身先士卒沖向最危險的一線,這樣的行為,比任何豪言壯語都更能打動人,也難怪王副局長在微信群里能一呼百應。這樣的領導,得到下屬的信任和支持完全在情理之中。
末了,案件中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jié)——就是當現場已經出現煤氣泄漏的情況下,王副局長放棄使用槍支的決定是完全正確的。畢竟在光線不好、嫌犯情緒相當激動的情況下貿然開槍,極有可能產生更為嚴重的后果。并非所有的犯罪現場都適合使用槍支,通過攻心談判并最后成功制服嫌犯,才是最好的處理結果。
有時候,微信群也能看出一個人的人品,和他的擔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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