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是理財要投資
一會做生意需周轉
一會又是家人生病
……
這怕是事兒精吧???
然而
這些都只是“情場老手”的騙錢借口
……
昨日,記者從南海法院獲悉,過去3年,佛山南海的羅某以愛為名,先后與7名女子建立戀愛關系,并通過各種借口騙走她們85萬元。
認識不到兩個月 被“騙”13萬
林女士是第一個向南海法院起訴的“受騙者”。
2015年3月11日,林女士與羅某通過佛山一網絡社交平臺認識。羅某謊稱自己叫李某永,開始猛烈追求林女士。不到一個星期,雙方確認男女朋友關系。
很快,羅某就以理財代為投資為由讓林女士轉賬13萬元。錢一到手,羅某就找各種借口不與林女士見面。起了疑心的林女士多番打聽才得知羅某的真實姓名,而且他是個無業(yè)游民,她轉過去的13萬元根本沒有用作投資,全都被羅某用于個人花銷。
發(fā)現真相后的林女士多次催羅某還款未果。
然而,就在此時,羅某又在一個心理咨詢微信群里,尋覓到了新“獵物”。他以“安慰”為名,添加正在群里傾訴情感煩惱的簡女士為好友。
建立男女朋友關系后,羅某就以給汽車加油、生意需要等借口向簡女士借了3次錢,共計14300元。錢到手后,他又故伎重施,開始玩失蹤。
伎倆:變本加厲盜刷信用卡
2015年期間羅某一般是通過微信、支付寶或銀行卡轉賬借錢。到了2016年、2017年遇到何女士和葉女士時,羅某的行騙手段還變得更加“高明”起來,已經把主意打到了信用卡上。
何女士與羅某于2016年10月認識。確立戀愛關系后,羅某以親戚急需做手術等理由向何女士借款,因何女士存款不夠,于是羅某多次勸說何女士開辦信用卡,并交由他保管并使用。
何女士直到信用卡欠款多達10萬多元,才發(fā)現了端倪。2017年4月10日,羅某寫下借條一份,確認借了何女士176996.55元,并承諾2017年4月30日前還清,但羅某最終食言,導致產生高額利息和違約金。
而對2017年1月認識的葉女士,羅某直接以雙方交換信用卡為由使用葉女士的信用卡欠下了5萬多元的賬單,而實際上羅某并未將自己的信用卡交給葉女士。
律師:建議“前女友”們一起去報案
從2015年至今,南海法院一共受理了7起羅某涉嫌詐騙的案件,皆是從情感突破,再進行借錢。目前7起案件已全部審結并生效,羅某共欠款本金856450.08元及利息。7名當事人都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但除了賠償一小部分欠款外,羅某名下并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目前他已經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
南海區(qū)政協(xié)委員、廣東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國梁表示,認定羅某的行為僅僅是“道德問題”還是構成詐騙罪,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羅某本身是否有采取虛構身份、偽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去詐騙當事人的錢財。
他建議,羅某的七位“前女友”,應該在看到該報道后相互取得聯(lián)系,大家把事發(fā)的經過、羅某介紹自己的身份、羅某借款的理由,以及她們所付出的財物進行一個匯總,再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詐騙數額超過20萬為“特別巨大”的情節(jié),依法可以判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法院提醒
現在各種網絡交友平臺層出不窮,在網絡交友的過程中要有自我保護意識。
無論是在網絡中還是在現實中都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話,在交往之前要通過各種合法途徑了解對方的真實信息,在平常的交往中要仔細觀察對方的言行舉止是否符合對方所給出的身份。
轉賬記錄、借條等相關憑證都是證明借貸關系的重要證據。如果雙方發(fā)生借貸關系一定要保留各類匯款單和票據,并要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目的、出借人和借款人附個人身份證號、借款金額、還款時間、借款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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