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沈家門一老太兩度被告上法院,一大把年紀了還要坐牢。啥情況?因為她是明明有錢卻不還。
眼看老太要吃官司了,家屬趕緊把錢還清了。但是,晚了。
8月10日,法院判處余老太拘役4個月。
為女兒擔保借款成為被告
68歲的余老太是沈家門人。前年2月,她女兒婁某向熟人阿琴(化名)借了12萬元。寫借條時,余老太簽名擔保,成為共同借款人。
去年2月,整整一年過去了,婁某一點要還款的跡象也沒有。阿琴遂將婁某和余老太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兩人共同歸還全部借款及利息。
(圖片源于網絡)
一個月后,普陀法院作出判決,判令余老太母女共同歸還12萬元欠款,并支付該欠款自起訴之日起至清償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計算。
但余老太母女以沒錢為由,仍然拖著不還。不過,阿琴了解到,余老太即將到手一筆錢。
當時,余老太家所在的沈家門某村的部分土地被征用了,余老太可以領到15萬元的土地征收補償款。
阿琴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后,法院依法
裁定凍結余老太這筆補償款中的12.5萬元。
不顧法院禁令挪動征地補償款
去年3月30日,普陀法院執(zhí)行局干警向該村村委會送達民事裁定書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并現場告知正在排隊等候領取補償款的余老太,該筆款項已被法院凍結,不能領取。
然而,余老太不顧法院禁令,強行領走15萬元。
事后,村主任、出納及村委會因將補償款交予余老太被處行政罰款。
法院多次做余老太的思想工作,要求她用補償款履行還款義務,但她拒不還款,并挪動補償款給兒子買房和歸還親戚借款。
去年7月,余老太被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后被取保候審。
案發(fā)后,余老太在家屬協(xié)助下歸還了阿琴全部欠款及利息,阿琴對余老太予以諒解。
今年6月,普陀檢察院指控余老太犯拒執(zhí)罪,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訴。
(網絡配圖)
老太被判處拘役4個月
拒執(zhí)罪全稱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普陀法院審理后認為,余老太的行為已構成拒執(zhí)罪。鑒于余老太在法院審理期間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已歸還全部借款及相關利息,可酌情從輕處罰。
8月10日,法院判處余老太拘役4個月。
據悉,2015年以來,普陀法院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加大適用刑罰力度,依法追究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刑事責任,共宣判拒執(zhí)罪3件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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