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朝陽的卞女士,
今年56歲,為人活躍,喜好打麻將,
2013年6月18號晚上,
幾個朋友把她帶到了湖塘一個賭場,
當晚她不僅稀里糊涂輸掉了兩萬多,
還欠下了賭場八萬!
2015年1月15號,
卞女士被幾個陌生人攔下要求還這筆賭債,
無奈之下,卞女士拿出了兩萬元還給對方,
并寫下這樣一張借條:
今借葉余人民幣6萬元,從9月19號起每月還2000元。
真是一筆糊涂賬!
寫下借條以后,
卞女士按約定還了總共6000元,
2016年年初,
葉余突然拿著這張借條去法院起訴,
要求卞女士立即支付欠款54000元及利息。
思慮再三,
卞女士決定求助有請大律師,
一審、二審皆是敗訴,
現在又提起再審請求,
底氣何來?
卞女士表示,自己手上有了新證據,
決定反戈一擊,
不再愿意償還剩余的32000元!
那證據究竟是什么?
能否使此案峰回路轉?
現場律師們對此是持何態(tài)度?
又是否愿意為她提供免費的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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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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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甘愿一擲千金,
不惜挪用巨額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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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向網絡平臺和主播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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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間的不同觀點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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