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西安新城警方接到舉報得到線索,有人在轄區(qū)進行毒品交易,隨即警方展開全覆蓋式監(jiān)控。
這是警方抓捕毒販的現(xiàn)場,當時毒販正在進行毒品交易。
辦案民警:9月4號下午六點左右 嫌疑人出現(xiàn) 我們此時對嫌疑人進行了分析
在酒店,便衣民警首先對一名黑衣男子進行控制,而他卻矢口否認自己販毒,只說是幫人送東西的。
辦案民警:他的上線呢 從境外 對他進行遙控指揮 而后有專門的人 來西安附近把要交易的毒品送給該嫌疑人
而他攜帶的黑色塑料袋里,顆粒狀的白色圓柱物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過確認,這里面裝的就是毒品海洛因。
辦案民警:在他的家中 廚房櫥柜的第二層和第三層抽屜內 又發(fā)現(xiàn)了大量的毒品疑似物
經查,這些藏匿在家里的白色物體均為毒品,看到自己無法抵賴,嫌疑人交待了這些毒品都是小圓柱形,是為了方便運輸。
辦案民警:這些毒品呢 是 從境外通過人體藏毒的方式 運送到西安 嫌疑人在整個交易鏈條中 充當了一個中轉的角色
這些毒品入境后,輾轉成都、昆明等地,僅用了一天的時間就被運送到了西安。經過稱重,每袋海洛因大概為350克,共有十袋,這些海洛因加起來超過了3500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目前這兩名參與毒品交易的嫌疑人已經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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