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400億余元,僅98億余元用于經(jīng)營活動外,其余用于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員工薪酬、個人消費、揮霍等,至案發(fā)共造成投資人實際經(jīng)濟損失100億余元。
庭審現(xiàn)場。
9月25日、2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炻雇顿Y(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快鹿集團”)、上海長寧東虹橋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虹橋小貸公司”)、上海東虹橋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虹橋擔保公司”)以及徐琪(美國籍)、張蕾、黃家騮、孫曄等12名個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各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各被告人及相關辯護人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初,被告單位快鹿集團及其控股或?qū)嶋H控制的企業(yè)因經(jīng)營虧損,造成巨額債務。為盡快歸還欠款,快鹿集團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另案處理)多次召集韋炎平、張伯偉(均另案處理)及被告人姚家育、胡培、張金如等高層管理人員共謀,商定以“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名義進行非法集資并詐騙集資款。
<span style="text-align: left;color: rgb(255, 76, 0);text-transform: none;text-indent: 32px;letter-spacing: normal;font-family: " gb","microsoft="" sans="" neue",helvetica,"hiragino="" helvetica="" transparent;"="" inline="">快鹿集團實際控制人施建祥。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根據(jù)快鹿集團的要求,東虹橋小貸公司制造大量虛假債權憑證,并由東虹橋擔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再由快鹿集團通過下屬金鹿系、中海投系等融資平臺包裝成各種理財產(chǎn)品,連同快鹿集團及其控制的下屬公司擅自發(fā)行的基金產(chǎn)品。
在未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情況下,“快鹿系”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并在實體店、手機客戶端等途徑擅自對外銷售,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400億余元,所得錢款均轉(zhuǎn)入快鹿集團使用空殼公司賬戶及他人賬戶組成的資金池內(nèi)。
其中,除僅有98億余元用于經(jīng)營活動外,其余用于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員工薪酬、個人消費、揮霍等,至案發(fā)共造成投資人實際經(jīng)濟損失100億余元。
庭審持續(xù)到26日晚上8時37分。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充分發(fā)表控辯意見,被告人家屬、被害人代表、特邀監(jiān)督員共計約700余人次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后對本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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