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要 案 情 一無業(yè)男子戴口罩、手套、掩飾面孔進入商店,拿水果刀威脅女店主給他錢,沒得逞就被嚇得逃跑了...... 接警后,艱苦鏖戰(zhàn)十日夜的金鳳警方將其抓獲。
案 件 經(jīng) 過
10月12日晚,店主王紅(化名)獨自一人看守著自己經(jīng)營的一家小商鋪。這個小商鋪平時的生意還算可以,但是到了晚上幾乎沒有多少人光顧。
當天晚上21點左右,一個身著深色外套、面部用口罩遮擋、還戴了雙手套、約三十多歲的男人走了進來,突然掏出一把水果刀,刀口朝著王女士,威脅王女士不要聲張,把身上所有錢拿出來給他,一時緊張的王女士,就不斷的向該男子百般求饒,男子見王女士實在拿不出錢,轉(zhuǎn)身就逃跑了。從驚慌中緩過神來的王女士馬上報了警。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luò))
接警后,金鳳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迅速展開調(diào)查走訪,偵查員們過大量分析研判,10月22日下午17時許,蹲守在某小區(qū)的偵查員們,便迅速將嫌疑人抓獲歸案。
據(jù)嫌疑人交代,由于沒有工作,最近手頭緊,當晚路過該店鋪時看見店主獨自一人,瞬間萌生持刀搶劫的想法,便去買了手套、口罩、水果刀準備實施搶劫。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溫馨提示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天網(wǎng)灰灰、疏而不漏,楊某此舉擾亂了社會治安,觸犯了國家法律,為此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然而為了錢財鋌而走險,無視他人生命權(quán)利,也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案向社會昭示:在侵犯公民生命財產(chǎn)權(quán)利、危害人民生活安全感的犯罪行為面前,法律的威嚴不容褻瀆,同時也警示我們,以后要遇到類似事件,要冷靜沉著,保證自身安全同時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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