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余杭瓶窯一家生鮮小超市的羅先生發(fā)現(xiàn),店里的果菜經(jīng)常遭到偷竊,損失有點大。
經(jīng)清點,至少有價值700元的蔬菜、肉類、水果不見了。
到底是顧客之中有人手腳不干凈,還是店里無人看守時遭遇了小賊?
11月14日,羅先生找瓶窯派出所報了案。民警立刻來了,很認真地取了監(jiān)控調(diào)看分析。
果然,在監(jiān)控中找到了線索:11月4日至10日短短7日,有一女賊先后5次“光顧”。
看上去,她穿著體面,像是個正常的顧客。實際上,每次她都趁著營業(yè)員忙碌,將自己先挑好的一籃子果菜放在靠近店門的位置。然后,她再進店選一些相對較便宜的果菜,到收銀臺付款。離店的時候,她就動作自然地將付過錢的、沒付過錢的兩籃果菜一起帶走。
讓民警感到驚訝的是,在監(jiān)控上可以看到,這名女賊有一次竟然開著一輛白色奧迪車出入,而且就住在離生鮮店不遠的小區(qū)里。
11月27日,瓶窯派出所民警在一處家政公司內(nèi)將女賊抓獲。
你看,她披著黑長直的頭發(fā),系著今年流行的毛邊兒圍巾、毛衣的袖口打著蝴蝶結(jié),看上去就是個時髦女郎,一點都不像生活所迫去偷竊的人吧。
原來她在這里上班,是家政公司的管理人員之一。
年輕媽媽只能承認,自己確實在羅先生工作的生鮮店連偷5次。
據(jù)民警調(diào)查,這位年輕女子姓汪,30歲,已婚,孩子已經(jīng)十來歲了。那輛奧迪車不是她的,是她有一次需要外出辦事,向妹妹借的。
汪某這時后悔了,因為偷竊要被拘留,孩子的學習生活怎么辦?她跟民警說,丈夫長期在外工作,家里不能沒人照顧孩子。民警幫她聯(lián)系了妹妹,請孩子的阿姨來幫忙幾天。
汪某說,她發(fā)現(xiàn)生鮮店管理疏忽所以下手,目的是省錢!白约弘m然在上班,但收入不高。”
目前,汪某被余杭公安依法執(zhí)行行政拘留三日。
民警還想多說一句,作為媽媽,肩負孩子健康成長的責任,更要做一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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