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范圍內(nèi)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正開展得如火如荼,摸排線索和核實線索工作也正深入開展,那些涉嫌黑惡犯罪的嫌疑人都千方百計把自己隱藏起來,害怕被公安機關(guān)納入視線,后果那可是牢獄之災(zāi)。
然而,梅河口市紅梅鎮(zhèn)的閆某就是不信邪,砸派出所玻璃 ,踹派出所房門。隨后,他背后一系列的涉惡行為被揭開。這也是梅河口警方打掉的第一個 " 送上門 " 的 " 黑村惡 "。
上門討要說法 半夜與民警叫囂
2019 年 2 月 2 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紅梅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出租車司機牛某報案,稱一名男子在電話中無故威脅,辱罵他,但他并不認(rèn)識對方。
接到報案后,紅梅派出所刑事辦案隊隊長劉傳志帶領(lǐng)民警積極工作,最后確定系紅梅鎮(zhèn)民主村村民閆某所為。
辦案民警依法傳喚閆某到案接受調(diào)查,可是閆某拒不接受調(diào)查。還在電話里威脅恐嚇辦案民警,分別在 2 月 6 日和 8 日在深夜 23 時左右酒后到派出所討要說法,直面派出所值班民警必須給自己一個交待,否則與公安民警沒完。
在派出所閆某砸派出所窗戶玻璃和踹派出所房門的囂張氣焰,派出所民警沒有輕易對閆某采取措施,感覺他身上還有大案,所以沒有輕舉妄動。
為了維護辦案民警的執(zhí)法權(quán)益和打擊違法嫌疑人的囂張氣焰,紅梅派出所所長謝文和刑事辦案隊隊長劉傳志帶領(lǐng)民警深入紅梅鎮(zhèn)民主村秘密偵查犯罪嫌疑人閆某的犯罪事實。
經(jīng)過偵查,2008 年犯罪嫌疑人閆某曾因犯罪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刑滿釋放以后閆某酒后經(jīng)常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百姓,多次持刀威脅,辱罵,毆打無辜群眾。
因閆某系刑滿釋放人員,使廣大群眾敢怒不敢言,經(jīng)常生活在恐懼中。當(dāng)紅梅派出所的民警向群眾再次積極宣傳正在開展的掃黑除惡斗爭的形勢后,廣大群眾才放下思想包袱向民警舉報閆某的惡行。
橫行鄉(xiāng)里多年 作惡多端被抓
2019 年 2 月 23 日,在充分掌握犯罪嫌疑人閆某犯罪證據(jù)的基礎(chǔ)上,紅梅派出所刑事辦案隊隊長劉傳志帶領(lǐng)陳繼光等辦案民警在梅河口市紅梅鎮(zhèn)民主村一住宅樓內(nèi)將正欲外逃犯罪嫌疑人閆某抓獲。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閆某迫于公安機關(guān)的強大壓力,供述了自 2012 年刑滿釋放以后經(jīng)常酒后滋事恐嚇、辱罵、毆打無辜群眾的犯罪事實。
2013 年 1 月 20 日,犯罪嫌疑人在紅梅鎮(zhèn)民主村無故威脅恐嚇精神病人王某,致被害人王某精神病復(fù)發(fā)。
2016 年 3 月,犯罪嫌疑人閆某因懷疑鄰居張某舉報其家柴草垛有火災(zāi)隱患,遂酒后將張某家的窗戶玻璃砸碎 2 塊,價值 300 余元。
2017 年至今犯罪嫌疑人閆某酒后多次到鄰居劉某家對劉某進行威脅,恐嚇和辱罵。
2018 年 11 月,犯罪嫌疑人閆某懷疑本村村民李某說其壞話,當(dāng)日夜晚 23 時許,酒后持刀到李某家尋釁滋事,威脅要捅死李某,犯罪未遂后離開李某家將本村路邊的兩顆楊樹砍斷。
2018 年 12 月,閆某多次在電話里無故威脅,辱罵謝某,聲稱要把謝某酒缸砸碎。
2019 年 1 月 2 日,犯罪嫌疑人閆某酒后在本村村民李某家逗留,要郭某等人陪其玩牌,郭某不從,遂將郭某打成輕微傷并且將郭某的手機摔碎。
辦案民警還經(jīng)過艱苦的努力,最終查明犯罪嫌疑人閆某于 2007 年 8 月的一天實施搶劫的犯罪事實。當(dāng)晚,閆某駕駛摩托車在紅梅鎮(zhèn)民主村村路上逗留,不相識的于某從遼寧省清源市草市鎮(zhèn)剪葡萄蔓子路過此處,被閆某騎摩托車強行逼停。閆某持刀捅刺于某,于某見狀立即逃離現(xiàn)場,后報警求助,閆某趁被害人報警之際,將于某的摩托車搶走,藏于自己的家中。
至此,一個橫行鄉(xiāng)里多年,刑滿釋放后仍不知悔改,攔路搶劫、尋釁滋事的 " 黑村惡 " 被紅梅派出所成功打掉,
目前,犯罪嫌疑人閆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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