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需要攜帶駕駛證,
這是毋庸置疑的,
但永安的一名平潭戶籍男子
卻購買偽造的駕駛證和身份證,
以此妄圖應付交警的路面檢查~
可好景不長,
這名男子持假證上路的行為
在一次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
被公安民警查獲!
為應付交警檢查 花錢購買假證使用
法庭上的男子就是被告人林某,案發(fā)前在三明永安市某工地負責開皮卡車拉貨,但林某鋒卻因嫌駕照考試麻煩而未曾報名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為應付交警的路面檢查,2017年12月,林某鋒經(jīng)朋友介紹后,花費300元購得偽造的平潭戶籍曾某強身份信息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居民身份證。
永安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員 謝文勝
2018年5月22日被告人林某鋒駕駛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城貢線貢川觀成村路段時,與王某有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fā)生刮蹭,造成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使用假證事發(fā) 被追究刑責
經(jīng)永安市交警部門認定,林某鋒負事故全部責任,結果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被告人林某鋒出示的證件有問題。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林某因無證駕駛車輛而購買偽造駕駛證和個人虛假身份證,應當以買賣身份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不要因為圖一下方便,知道錯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一審被判拘役四個月 緩刑六個月
永安法院審理認為,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并當庭作出了一審判決。
永安法院黨組書記 院長 陳穎
一、被告人林某鋒犯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二、在案扣押的虛假身份證和機動車駕駛證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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