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剛出生的小生命,還沒來得及看一眼這美好的世界,便永遠告別了人世……
辦案民警、現(xiàn)場法醫(yī),都震驚了!當然,還有心痛……
2019年5月4日,松江德悅路洞業(yè)路路口河邊。
夭折的嬰兒是個男孩,除了身型較小,沒有任何畸形。
震驚!
這個男嬰在活著的時候,被人丟到河里,活活溺斃……
哎,人性、道德、良知!
警方找嬰兒出生的浦東某醫(yī)院,有監(jiān)控。
這個抱走嬰兒的女人叫陸翠華,他是孩子的親外婆!
這種事情,外婆怎么敢做?
陸翠華其實有些自說自話,她抱走嬰兒,并沒有征得女兒的同意。而且一再強調(diào),都是女兒的不是。
陸翠華把女兒的情況梳理了一遍,女兒32歲,是有家庭的,2009年結(jié)婚,而且還有一雙兒女。家庭條件差,沒有固定工作。不愛惜身體,常常流產(chǎn)!
男嬰的父親,竟然不是女婿,而是另有第三者。
這一點,從她女兒那邊得到了證實。
既然如此,何必拖到孩子出世呢?
她把自己對待工作,對待婚姻,對待孩子的態(tài)度,歸咎于自己的原生家庭。
她說父親好吃懶做,母親兩次服刑。
4歲起,她就失去了家庭的關愛,一直跟外公外婆生活。
她奉子成婚,工作不正常,不管孩子。
后來,丈夫也出軌了,那就分居,住回娘家。
然后,同別的男人,懷上了孩子。
因為害怕一個人去醫(yī)院,就一直拖著大肚皮,躲到朋友家里。
最后,5月1日,因為早產(chǎn)大出血,被送進了醫(yī)院。
這才通知了母親陸翠華。
男嬰因為早產(chǎn),出現(xiàn)了多種并發(fā)癥,需要運轉(zhuǎn)到市級醫(yī)院繼續(xù)搶救。
家屬卻表示拒絕,簽下了一份“拒絕或放棄醫(yī)學治療”的告知書。
孩子要怎么處理呢?
陸翠華弟媳婦的媽媽解某,跟陸翠華一同帶著孩子,離開醫(yī)院,去了河邊。
故意殺人罪!
涉案的兩名嫌疑人都進了監(jiān)所。
小編就想問問:你們到底是怎么想的?
來源:上海廣播電視臺《案件聚焦》更多>>熱門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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