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三明明溪,
一名男子外出,
撞見妻子與另一名男子
坐在一部小轎車后座,
便懷疑妻子有了外遇,
怒火中男子就與
他懷疑的“情敵”發(fā)生爭執(zhí),
并將這名男子給打傷了,
致使其受傷住院。
撞見妻子與陌生男子同坐
男子怒打“情敵”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2019年4月27日13時許,被告人謝某駕駛摩托車外出,在三明某廣場公園附近,看見其妻子楊某與被害人鐘某一起坐在被害人的小轎車后座。
懷疑妻子有了外遇,怒火中燒的被告人謝某就從摩托車坐墊箱掏出一把扳手去敲打被害人鐘某小轎車的車窗玻璃,鐘某隨后下車與謝某發(fā)生爭執(zhí)。
這一敲,
敲出了大問題,
被害人鐘某的頭部受傷了。
隨后雙方相互扭打,
謝某的妻子隨后報了警,
民警到場將雙方傳喚到案接受調查。
經三明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
被害人鐘某傷情為一處輕傷一級,
一處輕傷二級。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謝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致人輕傷一級,
應當以故意傷害罪
追究謝某的刑事責任。
謝某
把人打傷了,現在想起來很后悔,我以前從來也沒有打架過,也不知道這么嚴重的事情,以后再也不能這么沖動了。
三明明溪法院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審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謝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來源:福建綜合頻道《第一幫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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