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2018年12月份,曹先生在某婚戀網(wǎng)站上登記注冊了自己的信息。不久一位自稱“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的QQ號碼添加自己,兩人很快就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期間,雙方還多次以視頻通話方式聊天,并在微信、QQ等聯(lián)系方式中以“老公”、“老婆”互稱。
很快,這位名叫“劉穎”的女子開始頻繁以各種理由向曹先生“借錢”,戀愛中的曹先生非常爽快的就答應(yīng)了。就這樣,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曹先生先后通過微信向“劉穎”轉(zhuǎn)賬3萬余元。但是,隨著雙方不斷深入了解,曹先生發(fā)現(xiàn)這位“紫霞仙子”除了不斷給自己要錢,根本不像是在和自己談戀愛。
2020年1月19日,曹先生來到了濟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西營派出所報案,民警根據(jù)曹先生提供的轉(zhuǎn)賬信息,成功鎖定了“紫霞仙子”(田某,女,24歲,河南新鄉(xiāng)人)。5月22日,南山分局偵查大隊和西營派出所民警遠赴河南新鄉(xiāng)將“紫霞仙子”抓獲歸案。

民警詢問得知,田某已經(jīng)是一位6歲孩子母親,一開始就是以“好玩”的心態(tài)與曹先生“談戀愛”,第一次借錢也完全是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沒想到曹先生“太爽快了”,幾乎每次都是“有求必應(yīng)”。就這樣,田某不斷以參加培訓(xùn)、看病住院、索要“定情物”等方式,變幻著“借錢”的理由,而“熱戀”中的曹先生也都一一應(yīng)允。而田某“借錢”的理由也是非常隨意,5月20日,田某微信告知曹先生:在這個特殊的日子,你給我520或者1314隨便吧。曹先生隨即轉(zhuǎn)了520元。隨著詐騙數(shù)額越來越大,田某因為害怕被公安機關(guān)追究,已經(jīng)不敢再向曹先生要錢了,她甚至將自己的微信號注銷。而當民警詢問起田某對與自己“相戀”兩年的“老公”的印象時,田某只知道他姓曹,濟南人,其他的信息她根本說不上來。而曹先生卻對遠在他鄉(xiāng)的女朋友依然癡情,他甚至乞求民警“把錢追回來就可以了,不要為難我女朋友”。目前,辦案民警已將所有詐騙錢財追回。5月25日,南山分局決定對田某采取取保候?qū)弿娭拼胧?/span>參與辦案民警專門寫了一首打油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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