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凌晨1點,杭州江干公安分局凱旋派出所接到轄區(qū)一租戶小周(化名,女)報警稱,她放在家中的8萬多現金不見了,懷疑可能是被一起合租的室友偷了,而且現在室友也已經聯系不上了。

經出警民警現場了解,小周從事直播行業(yè),自去年12月份搬進了現在租住的房子時,就有16萬元現金一直放在衣帽間里。1月份的時候取出過2萬元,但是當天晚上小周再去取錢的時候,發(fā)現原本應該是14萬元的現金就只剩下5.79萬,8.21萬現金不翼而飛。而知道這筆現金的存放位置的,就只有和她一起合租的室友了。小周一直把林某當“閨蜜”,兩人認識多年,此次雖說一起合租,小周也只是讓林某象征性的出一點房租。房租每月2萬,基本都是小周出的。兩人雖性別不同,但身量差不多,因此林某也經常會到小周的衣帽間,拿小周一些比較中性的衣服穿,可以說有充分的作案時間。
在民警的敦促下,迫于心理壓力,當天凌晨5點左右林某來到凱旋派出所接受調查。

原來,林某是某奢侈品的銷售,月入1萬左右,但日;ㄤN很大,經常要花2萬多,買包包之類的,所以常常入不敷出,信用卡、花唄、借唄等均有欠款。今年1月份有一次到小周衣帽間拿衣服穿時,無意間看到了這筆錢,就乘著小周不注意,隨手拿了一疊,在還清各個平臺欠款的同時,還不忘到自己工作的奢侈品店買了2個包。
不是所有的朋友都能稱之為“閨蜜”,交友還是需要先看人品,否則便是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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