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名校對很多家長來說
堪稱“執(zhí)念”
優(yōu)質的教育資源總是引來各種競爭
但也給騙子們提供了渠道
有渠道、有關系、有途徑
……
一些不懷好意的“中間人”直接瞄上家長
南京的朱某和戴某曾是同事,戴某稱自己有“關系”可辦理南京中小學入學事宜,可以幫忙讓朱某親朋好友家的孩子就讀,但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并承諾如果入學辦理不成,將全額退款。期間,戴某以委托辦理入學事宜為由,共向朱某收取了87萬元請托費,但最終入學事宜均未辦成。
戴某退還朱某3萬元,但余款一直沒有音訊,因此朱某起訴到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戴某返還其84萬元及利息。
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本案中,雙方試圖打破招生規(guī)則,企圖通過托人情、找關系等不正當手段辦理相關事宜,破壞了教育公平及招生公平,損害了其他學生公平入學的權利,破壞了社會公共利益,明顯具有非法性質,故雙方的委托合同關系應屬無效。
本案中,戴某無法說明請托費用的具體去向,從雙方微信聯(lián)系的內容看,被告承諾未辦成時全額退款,故對于原告要求被告返還84萬元費用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最終,法院判決戴某退還朱某84萬元。
法官提醒:千萬不要輕信此類說辭。孩子入學務必走正規(guī)渠道,憑實力競爭。如果遭遇類似騙局,要注意保存相關記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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