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4時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區(qū)分局海拉爾西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張女士的求助報警,稱自己當日帶孩子騎共享單車外出,在海西路附近的停車點還車時,因當時接了個電話,不慎將孩子背的書包遺落在單車車筐內(nèi),包內(nèi)有價值3000多元的平板電腦、重要證件等物品,等發(fā)現(xiàn)趕回找尋時,車與包都已沒了蹤跡。 民警在了解情況后,立即通過調(diào)取路面監(jiān)控查找線索,開展找尋工作,通過民警仔細的分析研判,很快找到了該輛共享單車后期的騎行人,確定了物品的撿拾者,最終幫張女士成功找回,經(jīng)清點確認后,悉數(shù)交還到張女士手中。 前后僅用兩個小時就幫其找回了遺失物,張女士面對失而復得的物品十分欣喜,對派出所民警的高效工作和熱情服務深表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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