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阿華和阿晶是一同生活了二十年的夫妻,兩年前因為頻繁的爭吵,阿華從家里搬了出來。最近,他希望調解小組能從中調和一下。
阿華說,結婚20年來夫妻倆過著平淡的日子,可自從妻子娘家的房子拆遷后,兩人之間的爭吵就越來越多。
她當時跟我商量說,安置的房子很偏遠,我們把它賣掉,在市區(qū)買套小的,因為我們有個男孩子,以后畢竟結婚要用房。沒想到她拿了錢之后,態(tài)度180度轉變。
商量好的事情突然反悔,阿華一直耿耿于懷。妻子和兒子現(xiàn)在所住的房產(chǎn)是阿華奶奶名下的拆遷安置房,雖然還沒有過戶到自己名下,但阿華覺得,這是他給予老婆孩子的一個家,那么作為妻子的阿晶也要付出,不應該把136萬的拆遷款放在自己手里。
面對調解,阿晶要求離婚的態(tài)度堅決,調解小組感覺到,夫妻之間的問題并不像阿華表述得那么簡單。
調解小組認為阿華這樣的想法,沒有考慮到妻子的感受,雙方缺少信任。但阿晶坦言,阿華離家的這兩年才是她過得較輕松的時光,可以不用去猜忌丈夫對婚姻的忠誠。
阿晶對這段感情的不信任,也讓夫妻倆漸行漸遠。而在阿華眼里,阿晶是個強勢的妻子,要強好勝的性格讓他喘不過氣來。
阿華說,雖然阿晶是二婚,但他很珍惜這段婚姻,靠自己的努力維持著這個家庭。如今苦日子慢慢熬過來了,生活也有了盼頭,可沒想到夫妻倆卻漸漸走到了分道揚鑣的境地。
調解過程中,阿晶也坦誠說自己確實有不足的地方,但她篤定,只要這筆拆遷款在,她跟阿華之間就不可能沒有矛盾。但她對這筆錢的安排,讓阿華不能接受。
反正我是不準備買房子,以后小孩結婚用點,然后自己也要留一部分養(yǎng)老啊。
阿華還是希望阿晶能將這筆錢拿來買房,并留給兒子。
夫妻倆風風雨雨二十年,遇到矛盾應該冷靜直面,并不是離婚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希望雙方在冷靜思考后慎重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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