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本是人生大事 可孕婦卻成了公司發(fā)展的“絆腳石”? 近日 福州市民郭女士撥打 海都熱線968880報料稱 由于懷孕,今年3月中旬起 多次被公司領導約談勸說離職 最終在頻繁約談的壓力下 郭女士不得已簽下了離職書 目前郭女士已前往 福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遞交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市民: 公司三天兩頭談話 要我自行離職 郭女士告訴記者,她于2023年9月1日起入職福建啟源天成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源天成”)擔任客服一職,工作時間為9時至18時,郭女士說工作強度并不算大,偶爾晚上也會加班一小會兒。 福建啟源天成實業(yè)有限公司 郭女士說,今年年初知道自己懷孕,目前已懷孕六個多月。3月6日,她因要做產(chǎn)檢,于是向公司提出請假。 不久后,公司的部門主管與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分別找她進行了談話,稱公司認為郭女士的身體狀況不適宜工作,希望她可以自行離職。 本以為只是一次簡單的談話,但郭女士沒想到,自3月中旬起,部門主管與人事便開始頻繁談話,目的就是希望她自行離職。 “一天兩三次的頻率來找我談,每次都是連續(xù)談三天之后,停兩天,然后再開始談。談的內(nèi)容都是覺得我懷孕了不好,希望自離。”在最后一次約談中,公司表示,郭女士要么馬上自行離職,要么居家辦公到月底,不論選擇哪種,都會再支付郭女士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郭女士說,起初自己還能承受住約談的壓力,但隨著約談頻率越來越高,她的精神壓力也越來越大,在無奈之下,于4月15日辦理了離職手續(xù)。 辦理了離職后的郭女士越想越憋屈,她認為自己的身體狀況并無不適,公司不應該以“懷孕”為由頻繁找她談話,讓其離職。 “懷孕期間,我沒有早退或遲到,工作按時完成,只是因為需要做產(chǎn)檢請過一次假而已!惫刻峁┝艘环莞V菀患覌D幼保健院的疾病證明書,記者注意到,處理意見一欄中寫明了“目前妊娠狀態(tài)正常,不影響正常工作,特此證明”。 婦幼保健院開具的證明中顯示,郭女士妊娠狀態(tài)正常,不影響正常工作 對此,郭女士希望能夠和公司恢復勞動關系,曾就此事多次與公司有關負責人協(xié)商,但均無果。目前,郭女士已前往福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律師: 若遇到脅迫或變相脅迫離職 應向公司寄送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郭女士向記者提供了最后一次公司部門經(jīng)理約談的錄音內(nèi)容。錄音中,部門經(jīng)理和郭女士正在商討關于離職前薪資結(jié)算的問題。 記者從企查查上查詢了解到,福建啟源天成實業(yè)有限公司的經(jīng)營范圍包含:票據(jù)信息咨詢服務、信息咨詢服務、人工智能雙創(chuàng)服務平臺等。 針對郭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來到位于鼓樓區(qū)的福建啟源天成實業(yè)有限公司了解情況。當記者表明來意后,公司行政工作人員表示已請示領導,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訪。 記者查詢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明確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以非勞動者過錯或經(jīng)濟性裁員為由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關系。 對此,福建律師海都公益團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沈展昌律師認為,雖然郭女士已懷孕,但她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沒有證據(jù)證明公司脅迫她離職,那么她的離職行為應視為自愿。 他提醒,在實際工作中,如果有遇到公司脅迫或變相脅迫離職的情形,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jù),比如錄音、視頻、微信聊天記錄等,然后向公司寄送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而不是按公司要求出具離職文件。公司的相關行為若被認定為脅迫或變相脅迫解除勞動合同,則構(gòu)成違法,將面臨賠償。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依工資發(fā)放記錄、社保繳納記錄、工作證或工作記錄等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針對此事,海都記者將持續(xù)關注。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nèi)容。